近日,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启动瑞安市安阳街道两宗公园绿地的土地收回工作,地块总面积达2197.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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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申请交回国有建设使用权,现将收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瑞安市安阳街道,三汊河以西,瑞莘路以南,安阳路以东,两宗面积为2197.06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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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土地使用权人: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

3、土地用途:公园绿地。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申请交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资规局办理收回手续。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与瑞安市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签订收回协议。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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