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传下的自留地被洗煤厂扩建占用;距居民区仅 67 米,机器噪音、生产扬尘对村民生活造成持续影响;该企业仅获批 29.72 亩建设用地,实际占地却达 32.77 亩,多占的土地正是村民被占用自留地……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马家庄村村民王宝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当地某胜洗煤厂存在占地相关争议、程序不完善等问题,村民维权过程存在诸多阻碍。

“那是祖辈传下来的自留地,说占就占了,换谁心里都过不去。” 谈及自家自留地被占用的遭遇,王宝山难掩情绪。据其介绍,涉事洗煤厂在扩建过程中,占用了自家的自留地,得知情况后,王宝山第一时间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讨要说法,却得到了 “洗煤厂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的答复,这一回复让他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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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王宝山反映的胜洗煤厂扩建占地、办公楼占地、2006 年相关采矿事项、办养殖场、影响村民生活等事项,灵石县自然资源部门经现场核查后出具答复告知书,确认灵石县涉事煤化企业实际占地 32.77 亩;2007 年 12 月 30 日,该企业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 19811.00 平方米(合 29.72 亩),其中包括办公楼区域,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合 3 亩);针对该企业超出原批准面积外的占地行为,相关部门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进行了处罚。关于反映的其他信访事项,答复称无法查询和不属于该部门受理范围,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王宝山发现涉事企业的占地流程存在相关问题。他表示,该洗煤厂的扩建工程,自始至终未告知村委会,其占地通过私自转让村民二轮承包地推进,全程没有经过村委同意。

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涉及土地变动这类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王宝山认为,该洗煤厂的相关操作,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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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村民存在异议的是,经多方核实,该洗煤厂仅从自然资源部门取得了 29.72 亩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但实际占地规模却达到 32.77 亩,超出审批范围的土地,属于超审批占地的情况。王宝山明确表示,这超出审批范围多占的土地,正是自家被占用的自留地部分。

2025 年 6 月 17 日,灵石县自然资源部门就相关事项出具告知书,内容显示:2025 年 4 月 21 日,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转办的信访系统材料后,该局对王宝山反映的胜洗煤厂扩建占地、办公楼占地、2006 年相关采矿事项、办养殖场、影响村民生活等事项开展调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决定受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占地事项。经相关人员指认及现场核查,灵石县涉事煤化企业厂区占地 32.77 亩,办公楼单独占地 4.81 亩。2007 年 12 月 30 日,该企业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 19811.00 平方米(合 29.72 亩),其中包括办公楼区域,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合 3 亩)。针对其超出原批准面积外的占地行为,相关部门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进行了处罚。

关于 2006 年相关采矿事项。根据相关行政处罚法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该事项已过行政处罚追责时效。

关于反映的其他信访事项,无法查询和不属于该部门受理范围,建议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除此之外,该洗煤厂的日常生产经营,还对周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据悉,该洗煤厂与马家庄村居民区的距离仅有 67 米,工厂日常生产时,机器运转的噪音昼夜不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尘土影响周边环境,干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休息,也影响了村民的居住环境。村民曾多次就噪音、扬尘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得到了 “无法查询” 的回复,让村民的维权之路更添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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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王宝山手中持有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能够证实洗煤厂占地、扩建未经过村委同意的事实。“自留地是农民的根,平白无故被占,还要日复一日忍受噪音和扬尘,我们只是想通过合法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民的诉求简单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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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马家庄村村民仍在就自留地被占、洗煤厂经营相关问题持续维权。而围绕该洗煤厂的诸多疑问也有待解答:洗煤厂为何能在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扩建?超审批范围的占地为何能顺利施工?67 米的厂居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划标准?相关部门将如何回应村民诉求,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