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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秀峰大队快速反应、缜密侦查,仅用2小时成功侦破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及时维护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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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8时30分许,秀峰区环城西二路非机动车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民邓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时,被后方一辆强行超车的电动自行车刮擦倒地,致膝盖及身体多处受伤。事发后,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停车救助,反而加速逃离现场。
接警后,秀峰大队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通过精准研判监控画面、走访排查,仅用2小时,民警便在叠彩区某小区内查获肇事电动自行车,并依法传唤驾驶人喻某到大队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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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凿证据面前,喻某对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了邓女士全部医疗费用。依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喻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论车辆类型、事故大小,驾驶人均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报警并救助伤者。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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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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