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好之”还是“弃之”都别太过分了。惜食有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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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俚语只要冠以“隔夜”两字就迹近差评了,“隔夜饭”“隔夜面孔”“隔夜新闻”……不过,自打“隔夜茶”被彻底“平反”后,我对所谓的“剩菜有害论”就勇敢地嗤之以鼻了。谁没吃过隔夜菜呢,都别装,是不是。

先谈“隔夜茶”。至少三十年前,耳边就老有人聒噪,“隔夜茶别喝”“隔夜茶有害”然后渐渐演变到“隔夜茶致癌”……

“隔夜”。夹了一个“夜”字,就像有人谈论一个不正经的女人似的,总带点暧昧和亵意。记得我特地请教过著名的人类体质学家,也是养生专家匡调元匡老,匡老一笑回答:一杯茶,晚九点泡的,到翌日上午算它十个小时吧,只要不是高温环境凭什么说它发生了“有害于人”的变化呢?是茶的哪些成分、又发生了什么变化?你根本说不出个道道!而我们要反问的是,为什么上午6点泡的茶,下午4点还在喝——这可是常态,就没人说“有害”甚至“致癌”呢?同样的“十个小时”,难道晚上的时间比之于白天是下过蛊或辐射过的吗?

显然说不通。所以我后来就常喝“隔夜茶”,迄今三十年,并无任何不良反应。推之于“隔夜菜”我更是吃得起劲,众所周知,4℃—5℃的冷藏环境,细菌都懒得拍拖。不到“量”的阈值,菌群根本无害于人体,此乃常识。有的人动辄“柳眉倒竖”地大倒隔夜菜,我疑心多少掺杂了“秀”的成分吧,似乎不过激一点,就无以彰显其“卫生”的高标自诩,无以捍卫“汉贼不两立”的洁癖。我对此是很不以为然的。因为“柳眉们”大概还不清楚,吾族的很多菜,越“隔夜”,越好吃。隔夜一如“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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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茶叶蛋,最好吃的茶叶蛋不知隔了多少夜;再如凉拌莴苣和凉拌黄瓜,往往当天并不入味,惟一隔夜,便鲜爽入骨;八宝辣酱更是如此,刚上桌,那些豆腐干咬开,都是白心。肉丁也如此,初尝颇寡淡,但一隔夜,立刻旌旗招展;就像美丽的彩虹在雨后,你难道不觉得隔了夜的酱麻油海蜇或虾子乌参特别可口吗?更有吾家的“梅干菜焖肉”,一如陈皮,越陈越好,低温下,不要说隔一个夜,纵令隔一周也无妨它美得月迷津渡。

“隔夜方成美味”者最堪称道的还是毛豆子。无论和谁搭档,雪菜或萧山萝卜干,毛豆子无疑是隔夜越多越好吃,到最后,最先拣光的肯定是毛豆子。

有时我想,全民都吃得饱的历史不过四十多年吧,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剩饭剩菜一律地喊打喊杀、视若仇寇的?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都曾自带小菜上班,哪个饭盒不是“隔夜”的?又几曾有人吃得送“急诊”呢?

据说,一见隔夜菜就“柳眉倒竖”而喊打喊杀的风气来自闽粤诸地。其实“广东人爱倒菜”,也是早年没冰箱的缘故,南国四季湿热异常,饭菜动辄馊败原本有情可谅,须知广州北纬23度,我们则北纬31度,相形之下,纬度足足高了八度的我们又何苦去效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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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鄙人在此并无刻意倡导“隔夜菜”之意。只想说,对“隔夜菜”无论“好之”还是“弃之”都别太过分了,《诗经》说了,“民之质矣,日用饮食”——市井的生活本质就是吃饱吃好,无非民以食为天也。

惜食有食,仅此而已。

编辑:史佳林

约稿编辑:吴南瑶

责任编辑:华心怡

图片:AI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