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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余淼杰建议:将最低法定年假从5天提高到10天,并允许未休年假在两年内结转使用,强化弹性休假能力,同时对年假使用率低的单位加强监管。
余淼杰认为,休假制度改革引擎的功率尚未全开。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节假日改革,释放消费潜力的建议。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近年来,带薪年休假的价值逐步升级。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1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中就提出,要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近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该制度。
在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可以追溯到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同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至此形成相对完整的制度框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1到10年,年休假5天;10到20年,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单位应予以日工资收入300%的补偿。
时隔18年,这项事关4.02亿职工休息休假权的制度有望“上新”。
专家表示,查漏补缺、优化供给、增强刚性或是此次条例修订的核心议题,让“想休不敢休”真正变成“应休尽休”。不只是权利回归,更是制度升级的关键。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新华社、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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