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李明会 两会报道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能力建设。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发展韧性,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虚假化债,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到今年明确“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一表述变化既体现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当前已取得积极成效,也彰显出化债态度更为主动积极,化债工作基调由稳存量、控节奏,转向提速度、重实效的新阶段。
化债步入深水区:从政府信用剥离转向平台风险拆解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对比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化债工作的表述,今年相关措辞已从“稳妥”化债调整为“积极有序”,政策姿态更为主动积极,相关工作部署也更加细化精准。
对于这一变化,远东资信研究院副院长张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离不开一揽子化债方案的持续落地与深入推进。他表示,在12万亿元协同化债政策落地以来,隐性债务置换稳步推进,目前已实施超过三分之二。内蒙古、吉林已成功退出高风险省份名单,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和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均实现显著压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过去一年来,我国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地方债务结构不断优化。
“在既有化债框架成效逐步显现的背景下,今年明确‘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化债资金与工具前置、节奏加快。”张林如是说。
方正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李清荷也认为,从“稳妥”到“积极有序”,反映出我国化债总基调由稳存量、控节奏转向提速度、重实效,强调靠前发力、加快推进,严禁虚假化债,在防风险前提下提速存量处置,政策力度与执行要求有一定升级。
与此同时,对比去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化债工作的相关安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与隐性债务并列部署。
对此,李清荷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经营性债务与隐性债务并列部署,标志化债从政府信用剥离转向平台风险拆解,重心已转向实质转型与经营性风险化解。政策意在厘清政企债务边界,以债务重组、转型出清化解平台风险,是化债下半场的核心转向。
在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方面,报告提出,支持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虚假化债,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
“‘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这一表述确实比较严厉。”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安融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财税学院教授温来成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央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重点还是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新增隐债,就会出现“一边化解、一边新增”的情况,政策效果将大打折扣。此外,地方融资平台出清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若无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化债工作也难以取得实质成效。
“‘遏增化存’自2017至2018年以来一直是地方债务治理的核心底线与主线,并在后续中央重要会议、预算报告与地方两会表述中反复重申。‘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表述亦并非首次。”远东资信研究院研究员王娜对《华夏时报》记者补充道,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发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的署名文章中就提及,“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
王娜进一步表示,多地2026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对新增隐债和化债不实“零容忍”,并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2028年完成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安排,今年也是化债关键节点。
李清荷认为,今年高风险地区与一般地区将在化债节奏及政策支持方面有所差异。“高风险地区将获倾斜支持,优先使用置换、重组、展期降息等工具,以控风险、保流动性为主;一般地区以自主化债和转型为主,节奏更稳、约束更严,中央侧重督导与长效机制建设,区域分化将进一步显现。”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方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关注到融资平台转型中的重要挑战——经营性债务化解。报告指出,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
“这意味着2026年地方债务风险化解重心会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向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转移。”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华夏时报》记者解释道,经营性债务是融资平台在市场化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但也属地方债务的一部分。
张林也表示,接续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再次强调要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明确提出“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的实施路径,并要求分类有序推动平台改革转型,这表明,随着隐性债务置换进度的推进,化债工作的重心正由存量隐债置换,逐步拓展至“优化重组+经营性债务化解+城投转型”的系统性治理阶段。
债务治理提质效:从单一显性债监管转向全口径统一管理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事关发展与安全、事关财政可持续运行的重大问题。随着化债工作进入深水区,存量风险化解与新增债务管控同步推进,如何在新形势下有效管理政府债务成为当前业界与市场普遍关注的政策重点。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对此,温来成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机制主要体现在债券债务,即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上的统一上。
“以前制度更多的是将重点放在债券债务上。比方说,原来财政部规定的债务率100%的债务风险红线,实际针对的就是债券债务的红线,后来又把债券债务和隐性债务放在一起来定这个红线,但并未对外公布,只是系统内部掌握。”温来成认为,从债务治理角度看,有必要将显性债务(政府债券)与隐性债务纳入统一的监管框架与风险防控体系,并向社会公开。
温来成补充道,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还在于统筹发展与风险管控。他表示,当前发展仍是我国第一要务,债务管理也需兼顾发展与风险管控。一方面要坚决守住风险底线,防范系统性财政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要利用债务这一形式,筹集资金,推动我国在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此外,兼顾发展与风险管控也是一个长期任务,这也是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根本逻辑。
远东资信债券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梁蕴兮对《华夏时报》记者补充道,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既要将债务口径和监测口径“统一”,也要将债务管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一”,更要将政府间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统一”。
“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提升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匹配程度,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这是转变债务形成机制的关键。”梁蕴兮认为,要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适当上移部分地方支出责任至中央,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同时激发民间主体的投融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地方政府对隐性债务的依赖。
记者注意到,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压力评估体系,并设置红、橙、黄、绿分档机制评估各地债务压力;同时为实现国际可比,也采用负债率衡量地方债务压力。这两个指标是衡量地方可支配财力、经济发展水平对政府债务承载能力的关键指标,后续仍将作为衡量债务风险的核心指标。
谈及债务监测考核指标的优化,张林建议,在现有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可以立足区域风险“一盘棋”考量,构建基于全口径债务规模的债务率指标,将法定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政府拖欠款、城投经营性债务、国有企业债务等全部纳入债务统计口径,全面衡量地方整体债务风险。
“同时提升利息负担率的监测权重。”张林表示,利息支出直接关系地方财政流动性和债务风险防控,是债务风险预警体系中需要着重关注的核心指标。
“此外,还可以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增设债务使用效率指标。重点考核政府债券资金、化债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债务对应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推动形成‘债务—资产’的有效转化。”张林补充道,除财政、经济外,可考虑不同偿债来源的实际债务承载能力,如研究设立债务有效国有资产比率等指标,从资产端衡量区域实际债务负担水平。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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