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首次将无人机“黑飞”

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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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

擅自进入禁飞/限飞区域等违规行为

均属法律禁止之列

违反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近日

保山公安

成功查处了

一起无人机

违规超高黑飞案件

依法对一名违法人员

作出行政处罚

1月5日

昌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接市局特巡警支队下发的

无人机违规飞行线索后

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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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特巡警大队联合田园派出所

依法查获嫌疑人鲁某某

经调查查实

在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

鲁某某

在未履行飞行报备手续

未取得飞行许可的情况下

多次在昌宁县城多地

进行旅游拍摄

其间

违规飞行次数

高达14次以上

飞行高度

超过1000米

目前

公安机关已依法

对鲁某某处以

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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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不是法外之地

无人机飞行绝非随心所欲

未经实名登记

未依规报备

违规超限、闯入禁限飞区域

等行为均属违法

请广大无人机飞行爱好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完成实名登记

严格履行飞行审批报备

依法安全飞行、文明飞行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