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持牌消金公司又掀“增资扩股潮”。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批复同意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金美信消金”)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变更注册资本至10亿元,公司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事实上,这并非近期第一家增资扩股的持牌消金公司,此前已行动的还有湖北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
多家消金公司纷纷增资至10亿元,主要受监管合规影响
在此次增资获批之前,金美信消金刚完成一项股权调整。2月14日,厦门金融监管局同意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金圆金控”),分别受让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美控股”)持有的金美信消金16%股权、17%股权。股权变更完成后,厦门金圆金控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各持有50%股权,国美控股则正式退出金美信消金股东行列。
值得一提的是,金美信消金也并非首次启动增资计划。早在2022年6月,原厦门银保监局就曾批准其将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但因各方在增资节奏、资金拨付比例上未能达成一致,该增资批复最终于2022年12月被注销。此次国美控股退出,为增资扫清了股东层面的障碍。
业内人士指出,满足监管合规要求是本次增资最直接的目的。2024年4月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3亿元大幅提升至10亿元,同时要求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金美信消金通过此次增资操作,一次性解决了两个合规短板。
无独有偶,而就在今年1月份,亦有两家持牌消费金融双双增资到10亿元。1月4日消息,北京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资本由8.5亿元变更为10亿元;1月13日,北银消费金融也发布公告称,收到监管批复,同意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资本由8.5亿元变更为10亿元。
去年12月份,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也相继披露或落地增资动态。2025年12月12日,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发生工商变更,其注册资本由52.15亿元增加至60亿元,增资后,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位列31家消费金融公司第4名;2025年12月15日晚间,长沙银行也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增资不超过15.5亿元。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2025年以来,已有金美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等9家消费金融公司进行了资本结构调整。其中,金美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河北幸福消费金融将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消金公司又掀起“增资潮”,主要由监管因素进行推动。在明确的监管框架下,持牌消金公司此轮动作旨在充分响应监管精神,从资本管理层面夯实自身实力。而且,在她看来,相关股权、股东结构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为后续扩展业务空间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借助股东资源深度影响高管任命与战略方向,推动消金公司向数字化、精细化方向实施转型。在持牌消金公司治理持续得到优化的大背景下,消金公司有望在后续进一步强化自营业务与渠道建设,打造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风控能力,推动“消金+股东”协同合作方面的佼佼者迈入行业发展前列。
仍有三家“留级生”未达到10亿元监管红线
虽然“增资潮”仍在延续,但截至目前,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还剩3家尾部机构未达到注册资本10亿元红线要求:分别为晋商消费金融(5亿元)、蒙商消费金融(5亿元)、盛银消费金融(3亿元)。金美信消金通过此次操作,成功摆脱了此前“未达标”的行列。
对于这三家持牌消金公司迟迟未能达标的情况,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就是三家消金公司整体盈利偏弱,自身利润不够,很难靠内生把资本补起来;第二就是现有股东出资意愿不强,对后续回报预期不高,不愿意再多投钱;第三是想引入新股东也不好找,符合监管条件的投资方不多,股权和审批流程又慢;第四是这些都是区域机构,业务体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一般,股东和监管都偏谨慎”。
公开资料也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地位于山西太原,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晋商银行是其持股40%的第一大股东;蒙商消费金融注册于2016年12月,蒙商银行是其持股44.16%的第一大股东,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也持股15.60%;盛银消费金融注册于2016年2月,盛京银行是持股75%的第一大股东。
记者注意到,上述持牌消金公司都主要依靠区域发展,部分公司规模和发展受限,个别如晋商消费金融5家股东中2家有失信/限高问题,协调增资难度大——其第四大股东山西华宇商业被限制高消费和第五大股东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为失信被执行人;晋商消费金融还有曾被央行暂停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随着其他消费金融公司陆续完成增资,这三家“留级生”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和监管压力。
苏筱芮指出,接下来,注册资本仍未达标的消金公司需强化股东协作、加快合规步伐。放眼整个消费金融行业,后续消金治理动作将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增资补血,而是会进一步深化与股东之间的业务协同,强化战略层面的绑定,尤其是主要股东,将从纯粹的财务投资者向战略赋能者的角色实施转变,在协助出资的基础之上,通过场景、流量、技术等层面为旗下消金子全面赋能,帮助持牌消金机构构筑业务护城河。面对“马太效应”加剧,中小消金公司需规避与头部机构正面交锋,明确差异化定位,深耕细分市场,例如结合股东资源背景,专注于家电、教育、县域等垂类场景,为细分客群提供更专业、更贴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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