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年均浓度目标提出更高要求。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贵州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明确将以新标为引领,立足自身生态优势,补齐治理短板,持续擦亮“贵州蓝”生态名片,让群众蓝天幸福感更加充实。
据了解,上一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自2012年实施以来,为我国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重要引领。此次新修订的标准采用分阶段实施,为各地平稳过渡预留充足准备期:第一阶段为过渡实施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PM2.5年均、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为60微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
榕江县朗洞镇朝霞映染的天空与云海掩映的村庄、郁郁葱葱的群山相映成景。吴化雨 摄(贵州图片库发)
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污染物浓度限值,核心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管控要求,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至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至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至25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至50微克/立方米,同时同步收严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三项污染物浓度限值。
此外,新标准还优化调整了环境功能区一类区范围、更新了污染物分析方法要求等内容,进一步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接轨,为我国大气环境精准管控、质量持续提升确立了更严格、更科学的标准遵循。
面对更严的环保标准,贵州将主动对标、精准发力。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有关工作人员解读称,新标准实施后,达标城市比例等评价结果可能出现下降,但这并非空气质量变差,而是评价标尺更严的客观体现。
万峰林田园风光
近年来,贵州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引,聚焦PM2.5浓度下降主线,强化工业排放、城市扬尘等重点领域治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高位向好。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1.7微克/立方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7%(扣除沙尘影响),多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都匀市PM2.5浓度低至17微克/立方米,贵阳、六盘水均为20微克/立方米,已接近甚至达到新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空气常新、蓝天常在”成为贵州生态环境的鲜明标识。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贵州将严格落实国务院部署,对标新标及配套技术规范,做好与现有治理举措的统筹衔接,持续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聚焦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精细化治理,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推广先进治理技术。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分阶段实施要求稳步推进标准落地,逐步完善空气质量达标相关政策文件和行业排放标准,让人民群众共享更高质量的生态福祉。
来源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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