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大消息,改革总体方案已基本成型!

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透露了创业板改革的进展。吴清表示,近期即将推出两项新举措,一是将深化创业板改革,将在创业板增设一套更加精准、更为包容的上市标准,积极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目前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总体方案已经基本成型,进一步完善以后择机发布。二是优化再融资机制。

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实施IPO预审

至于具体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吴清提到在创业板改革中,将科创板改革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创业板,重点是:在创业板推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破的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

吴清强调,科技创新投入高、周期长、风险大,企业成功往往是厚积薄发,大浪淘沙,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包容性改革同样也是一个不断前行,逐步探索的过程,希望市场各方能给予更多的理解包容,共同创造鼓励创新、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此外,在再融资方面,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优化再融资机制,将进一步在制度规则层面,优化再融资注册机制。进一步突出“扶优扶科”导向,对于治理和经营规范、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公司,大幅提升审核效率,将现行的科创板、创业板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到主板市场。

将进一步在制度规则层面,优化再融资注册机制。进一步提升制度规则的包容性、适应性,包括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建立社保、保险、公积金等与中长期资金参与,推出储架发行,引导理性融资、有效融资,完善锁价定增机制,推动股票定增价格向市场价格靠拢,更好地平衡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等。

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已经启用

2025年年中,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已经启用。6月18日上午,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宣布,证监会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随后,大普微作为深市首个未盈利企业首发申请获深交所受理。6月27日,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官网显示,创业板受理大普微IPO申请,这也是时隔创业板实施注册制5年后,深交所受理首单未盈利IPO项目。

由于大普微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此次上市选择的具体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2.1.4条之“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早在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之初,深交所已制定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考虑到彼时市场实际情况,当时深交所明确暂不实施的过渡期安排。直到2023年2月深交所发布《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上述第三套上市标准正式实施。不过自此之后2年内,创业板仍无首单未盈利企业案例出现。

2026年1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大普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标志着创业板首家未盈利企业IPO注册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