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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不分彼此,分手后账目难清。近日,西峡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婚调委”)成功化解一起因婚恋期间经济往来引发的矛盾纠纷。面对一笔纠缠不清的“感情账”,调解员耐心梳理共同消费细节,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5万元退款,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据悉,当事人李女士与王先生于2021年至2026年期间确立婚恋关系。五年交往中,两人如胶似漆,经济往来频繁,既有王先生主动转账的红包,也有共同吃饭、旅游、购物的开销,还有相互赠送的礼物。然而随着感情破裂,昔日甜蜜的回忆却成了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王先生粗略统计称,五年间在李女士身上花费现金13万余元,要求全额返还;李女士则认为,其中大部分属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和自愿赠与,不应由自己一人承担。双方各执一词,多次沟通未果,矛盾一触即发,最终共同向县婚调委申请调解。

受理案件后,县婚调委调解员李海朝深知,这类纠纷最难处理的并非法律问题,而是情感与金钱交织的复杂关系。如果简单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逻辑处理,不仅难以厘清事实,更可能激化双方对立情绪。

李海朝首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在与李女士沟通时,他耐心引导其打开手机,逐条梳理五年来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一笔一笔回忆款项用途:哪些是节日红包,哪些是共同吃饭购物的开销,哪些是王先生主动转给她的零花钱。在与王先生交流时,李海朝则帮助其理性看待恋爱期间的消费属性,向其释明《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和借贷的区别——那些标注着“生日快乐”“情人节快乐”的转账,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表达情感的无偿赠与。

经过细致梳理,李海朝发现,王先生主张的13万余元中,确实包含大量共同消费和情感表达性质的赠与,真正需要厘清的是那些大额、明确标注为“借”或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往来。基于这一事实基础,李海朝向双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方面,引导李女士换位思考,理解王先生对多年付出的心理落差,适当承担部分大额开销;另一方面,劝导王先生理性看待恋爱消费的特殊性,不要将情感投入完全等同于经济债权。

在李海朝的主持下,双方开启“面对面”协商。调解员既当“普法员”,逐条解读相关法律条款;又当“劝导员”,引导双方念及往日情分,理性看待感情的结束。“五年感情不容易,分手已经很遗憾,何必再让金钱纠纷把彼此变成仇人?各退一步,以后还能体面相见。”李海朝一番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陷入沉思。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态度趋于缓和。最终,在调解员见证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综合考量共同消费、赠与性质及大额支出等因素,李女士自愿退还王先生现金5万元。话音刚落,李女士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王先生随即出具收到条,双方现场握手言和。

协议同时明确,双方就婚恋期间的款项往来再无任何纠纷,互不提出额外要求。为保障协议严肃性,双方还约定,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符合法律规定,调委会依法予以确认。”随着李海朝现场宣读确认意见,这起纠缠多日的婚恋经济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从13万余元的争议到5万元当场履行,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西峡县婚调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近年来,县婚调委聚焦婚恋家庭领域突出矛盾,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优势,不回避情感纠葛,不简单“和稀泥”,而是通过细致梳理、合理建议,将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调解的柔性疏导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西峡、和谐西峡筑牢了家庭根基。

编辑: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