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6日讯(记者 郭一鹏) 司机报警自己在高速上被追尾,可等交警赶到调查后,却对报警司机处罚350元并记9分,同时对其依法行政拘留,这是咋回事?

上海浦东交警微信公众号今天(6日)公布了一起查处案例。2026年2月25日上午,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交警接到报警,称S1迎宾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 交警赶到后调查发现,两车并没有发生追尾,通过相关视频最终了解到了事发全过程。银色轿车车主徐先生与深灰色轿车车主帅某之前在凌空路行驶时均需从两侧车道向内并道,由于徐先生驾车率先平稳驶入车道让之后才驶入车道内的帅某心生不满。帅某在凌空路S1迎宾高速路行驶时先后两次变道超车至徐先生车辆前方,更以拍车门、竖中指的方式发泄情绪且不断向徐先生行驶的车道并线挤压、连续刹车,逼迫徐先生车辆减速,妄图制造追尾事故。在高速路急刹后,自以为得逞的帅某还主动报警说发生了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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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并未发生追尾后,帅某又向交警提出私下调解解决,而交警在依法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并勘查现场后,确认帅某的行为系恶意别车,遂严肃告知其行为并非是简单的交通事故,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及周边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最终,在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元、记9分后,帅某还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此类行为时有发生,就在前不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刚刚公布了一起案例,事发地点是江西抚州。当时,一名驾驶人向高速交警报警,称其在高速上行驶时遭恶意别车,其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前方一辆白色小车反复变道并急刹减速,阻挡后车正常行驶。交警根据线索立即联系白车驾驶人邓某。邓某称自己在变道时对方没给自己让道,一时气不过就通过反复别车来报复对方。随后,交警对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开斗气车实际上是“路怒症”的一种表现,据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没有直接针对“路怒症”作出专门规定,但对于“路怒症”情绪下伴随产生的强行超车、胡乱变线、追逐竞驶等行为都有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

对于“路怒症”在驾驶过程中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通常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警告、罚款、记分等处理;涉及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则可能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例如进行危险驾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则其行为即构成刑事犯罪,会被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涉嫌具体罪名包括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

“开车在路上因为对方一些举动让你感觉有种报复的冲动,那么一定要自我调控,保持心态平稳。”交警表示,如果驾车人在路上遇到“路怒”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车载记录仪或者手机拍摄的视频进行举报。此外,如果是因为不留心出现一些状况,给其他车带来不便和危险,可轻按喇叭、摇下车窗招手示意,或是通过其他方式表达歉意,这样可以安抚别人情绪,避免纠纷的发生。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