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许璐 李晖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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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秦荣生(受访者供图)

自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来,数据资产入表从政策设计逐步走向企业实践,但整体仍处于探索阶段。

在2026年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5年数据要素潜力加快释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5%以上。

《中国经营报》记者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秦荣生就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价值释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访。

秦荣生表示,2026年作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行业迎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同时也面临从单点尝试到整体推广跨越的现实挑战。需要从制度、市场、企业、技术四个层面协同推进破局,构建数据资产入表的完整生态系统。

数据资产入表进入攻坚阶段

《中国经营报》:当前企业推进数据资产入表的进展如何?这更多是企业主动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还是政策与融资环境推动下的一种尝试?

秦荣生:从整体数据看,企业入表实践覆盖面持续扩大,但增长节奏有所调整。上市公司层面,截至2025年8月,A股超5000家企业中有109家披露入表事项,入表金额达26.40亿元,规模稳健增长,但增速较2024年放缓;2026年行业预测超200家A股公司将完成入表,金额有望突破千亿元,呈指数级增长趋势。非上市公司方面,截至2025年9月,全国375家企业完成入表,获融资18.99亿元,虽实现27个省级行政区全覆盖,但因进入“整体推广”攻坚阶段,入表增速明显趋缓。

当前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以政策与融资环境推动为主,企业主动基于经营管理的内生需求为辅,整体仍处于政策引导下的探索尝试阶段;推进过程中面临确权、估值、治理等多重系统性难题。

《中国经营报》:当前企业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最大的挑战体现在哪里?有哪些破局路径?

秦荣生:当前数据资产入表的难点并非单一环节问题,而应该从法律基础到实操落地的全链条去关注,核心障碍集中在五个方面:数据确权规则模糊,企业难以证明对数据的“控制权”,且全国统一的产权登记制度尚未建立;估值体系缺乏统一标准;企业数据治理基础薄弱,且跨部门协同存在壁垒,部门间缺乏统一推进机制;会计处理实操难度大,数据相关成本归集难、资本化与费用化边界模糊、科目归属存在争议;入表要求披露评估依据、参数等核心信息,易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形成“敢入不敢披露”的困境。

破局需要从制度、市场、企业、技术四个层面协同推进,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第一,在制度层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健全确权制度;构建标准体系;财政、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第二,市场层面,应加快培育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活跃场内交易以发现数据价格,同时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完善交易与定价机制。

第三,企业层面需将数据资产入表提升至公司战略高度,通过试点方式优先选择权属清晰、价值明确、成本易计量的数据资源推进落地,并同步强化数据治理、优化成本核算体系、完善合规确权流程,推动业务、IT、财务、法务之间形成稳定的协同机制。

第四,技术支撑同样关键,应加强数据治理、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核心技术应用,推广标准化数据治理与财务核算平台,并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审计工具,以提升数据资产入表的专业性与效率。

《中国经营报》:一些企业披露了数据资产,但金额占总资产比例普遍很低。数据资产在财报中的作用,目前更倾向“合规披露”,还是已经开始影响企业融资能力和资本市场估值判断?

秦荣生:财报中数据资产的作用,目前仍以合规披露为主,融资与估值影响尚处于萌芽阶段。已披露数据资产的企业中,A股公司占比不足2%,且入表金额占总资产比例平均仅0.43%。

部分企业披露后甚至选择终止列报,反映出披露的“试探性”远大于“价值展示性”。金融机构因数据资产价值不稳定、风险管控机制不完善持谨慎态度;资本市场层面,投资者尚未形成对数据资产的估值共识,仅少数数据密集型行业(如电信、金融)的头部企业,其数据资产披露能获得一定市场关注,但未形成普遍的估值溢价。

《中国经营报》:2025年年末,财政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四部门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数据资产必须且只能以成本法计量入表。这一要求对企业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会产生什么影响?

秦荣生:四部门明确数据资产必须且只能以成本法入表,核心是立足当前数据资产市场发展阶段,通过统一、可落地的计量规则,夯实会计信息真实性,防范估值乱象,为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筑牢规范化基础。意图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遏制估值泡沫,保障财报真实可比。二是适配市场现状,降低实操与监管难度。三是引导行业回归价值本质,夯实发展基础。四是筑牢金融市场风控底线。

同时,该要求对企业而言,有利于短期规范约束、长期夯实基础,既解决了入表计量的规则模糊问题,但也对企业的数据管理、成本核算提出更高要求。

数据资产利用与交易仍待发展

《中国经营报》:数据资产的价值释放需以“全流程管理”为基础,涵盖开发、利用、存储、入表、交易到销毁多环节,目前哪些环节做得比较好,哪些环节还存在障碍?

秦荣生:结合数据资产化推进现状,在开发、利用、存储、入表、交易、销毁的全流程管理中,存储、开发环节依托数字基建和技术发展已形成较好基础,入表环节在政策强引导下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利用、交易、销毁环节仍是制约数据资产价值释放的关键短板,各环节发展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特征。

具体来说,数据存储环节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建的规模化发展,是全流程中技术和实操层面最成熟的环节。在数据开发环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支撑企业形成结构化、可用的基础数据资源;且头部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及数字化转型传统行业标杆企业,已建立系统化的数据开发流程。

对于数据入表环节,在财政部等多部门政策强引导下,入表的会计规则、计量标准(如成本法)已明确,企业入表的实操路径逐步清晰;同时,各地也推出入表补贴、登记平台等配套支持,入表环节已从“无规可依”的探索阶段,进入“有章可循”的规范化落地阶段。

而数据利用环节,是当前全流程中最核心的短板,表现为“数据开发易、价值挖掘难”。跨部门、跨企业、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利用机制缺失,数据的复用价值、场景化价值未能充分释放,是数据资产成为“经营资产”的关键障碍。

数据交易环节,其市场化机制尚未成熟,是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的重要堵点。一方面,全国统一的交易规则、定价机制缺失,各地数据交易所的交易标准不统一,数据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形成公允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数据权属不清、交易确权难,且数据交易的安全保障、隐私保护机制不完善,企业对数据交易的合规风险存在顾虑,导致实际成交规模偏小。

此外,数据销毁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成为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的末端短板。企业对过期、无效数据的销毁流程不规范,易出现数据泄露、残留等问题;同时,数据销毁的全流程追溯机制缺失,无法保障数据资产在生命周期末端的安全管理。

《中国经营报》:近年来,数据资产质押贷款和数据资产证券化发展加快,从会计角度看,金融机构最看重的是什么?会计报表中的数据资产金额如何影响授信额度?

秦荣生:从会计视角看,金融机构在数据资产结合银行授信、ABS等融资场景时,核心关注会计层面的合规性、资产属性确定性及价值与现金流的可验证性。

报表中的数据资产金额对授信额度有一定参考性,但非核心决定因素;而证明底层资产现金流稳定性,需通过会计上的客观证据链、量化分析和逻辑追溯实现。此外,需由独立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对现金流的稳定性分析进行审计或鉴证,出具相关报告,进一步提升会计证据的可信度,满足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

《中国经营报》:按照现行规定,数据资产需要满足可控制、预期经济利益、可靠计量等。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破除哪些核心瓶颈?

秦荣生:企业实际操作中最难满足的是“可控制”,这一条件的实操界定存在多重现实障碍,成为数据资产确认的首要卡点。“可控制”并非企业主观上无法实现,而是缺乏适配数据资产属性的统一判定标准,法律层面的权属规则与会计层面的确认要求尚未衔接,导致企业无法提供让审计、监管认可的控制权证明依据。

当前制约数据资产化的核心瓶颈是“权属界定的系统性缺失”,其直接导致数据资产的控制、计量、交易等全环节缺乏底层基础,叠加估值体系不统一、价值转化机制不成熟,形成了数据资产化的全链条梗阻。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