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刊登原告陈丽君与被告何某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24年2月开始,被告何某多次通过其微博账号陆续发布针对陈丽君的博文,内容包含侮辱陈丽君言论及丑化陈丽君肖像,且未经陈丽君许可擅自获取其手机号等信息,通过发送短信、微信验证信息及打电话等方式侮辱、骚扰陈丽君及其家属。法院判决何某向原告陈丽君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维权合理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何某未公开赔礼道歉,杭州互联网法院特公布本判决主要内容。

2025年8月4日,陈丽君委托律师公布陈丽君名誉权等一系列维权案件进展说明,除何某外其他两名被告都已公开道歉。

编辑: 周杰 姚婧(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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