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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千年建城史的仪征,地下文化遗存丰富。
在十二圩的一处荒地,三名工人“一锹下去”就挖出不少碎瓷片和古铜钱,这让他们兴奋不已。
于是,这三人正事不做了,开始“挖地三尺”,并用上了金属探测器,专门“寻宝”。
话说这探测器一响,真的能“黄金万两”吗?
2023年5月,仪征十二圩有村民承包了荒地用来种树,同村的李某、居某和许某受雇,前去平整土地。
没想到,他们挖出了不少古物。
村民:挖两锹,就有(古)砖头出来,还有好砖头。
对此,村民们见怪不怪,因为之前这地里就挖出过类似物件。
但是,李某等三人将这些碎片和铜钱搜罗了起来,藏在一处院子里,这让村民们匪夷所思。
村民:多呢,挖出来用篓子装,装了十几篓子。又不告诉人,直接拿起来了。
挖坑“寻宝”
这之后,村民们还发现,李某等三人在附近挖地三尺,甚至直接在村民的房屋墙角下挖坑。
一时间,“地里挖出宝贝”的消息不胫而走,坊间议论纷纷。
村民:我家后门口被他们挖,没有在意,你挖你的,我又挖不动,谁知道挖出来黑泥,往里面挖,到最后还把我家房子掏塌了。
难道,李某等三人成了小说中专司盗墓的“摸金校尉”?他们究竟有没有挖到“宝物”呢?
当地村委会觉察不对劲,立即报了警。
古文化遗址被盗掘
民警在涉案的林地现场勘查,共发现六处盗挖坑口,坑体剖面可见清晰的文化层堆积。
经司法鉴定,该区域为 宋元时期古文化遗址。
证据确凿,民警很快将 李某、居某和许某抓获。
三人落网后交代:施工期间,不时有古董商贩进村收购,他们便将地里的碎瓷片、古铜钱搜集后倒卖,非法牟利。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志成:有一些小商小贩,到村里面收购,这些碎瓷片或者铜钱,他们以数百元(一筐)的价格出售给他们。
尝到甜头后,三人一发不可收,甚至用上了金属探测器,加大了盗挖力度。
最终,挖出一件器型相对完整的青绿色双耳瓷瓶。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志成:他们把这个双耳瓷瓶,以八千元价格出售给文物商贩。
三人被判刑
通过线索,民警很快追查到瓷瓶的下落。
经省文物部门鉴定,这件被盗卖的瓷瓶系 国家禁止买卖的三级文物——宋代龙泉窑青釉贯耳瓶,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近日,仪征检察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对李某、居某、许某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三人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孙广鑫:要求被告人承担修复费用,三万九千余元,并在扬州市级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目前,因暂不具备大规模考古发掘条件,被盗挖的古文化遗址已经回填,并纳入当地政府日常巡查监管的范围。
地下文物,从来不是无主宝藏,而是归属国家所有。
贪小利、盗遗址、卖文物,最终换来的只会是刑罚。
保护文物,守的是历史,护的是文明,更是每个人都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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