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启用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生力银钻北侧单行线
逆行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准格尔旗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以下逆行抓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结束后将正式启用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逆行抓拍位置如下
1.生力银钻西入口逆行抓拍;
2.生力银钻东出口向购物中心方向逆行抓拍。
二、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4日正式启用(3月7日至3月13日为公示期)。
三、注意事项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准格尔旗大队
2026年3月6日
02
关于对S41包达高速
新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移动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达拉特大队拟于S41包达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新增一处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对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作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7日00:00至3月14日24:00(为期7天)
二、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5日00:00
三、设置地点
S41包达高速公路8公里+500米(双向)。上述点位,测速标准为小型客车限速100km/h,除小型客车外,其他车辆限速80km/h,且设置有关交通标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三支队
2026年3月6日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编辑:李荣
校对:李由
审核:杨阳
终审: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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