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防雷和升放气球

安全工作的公告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规范升放气球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企业生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工作公告如下:

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雷电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防雷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其中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重要单位每年检测一次)。根据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隐患排查,并接受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应当取得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相应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平台”提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有项目信息,并上传出具的检测报告。

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安徽省气象局报告备案,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

规范气球升放活动

从事升放气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不得使用氢气作为充装气体,禁止在依法划设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我县各类学校离校、迎新等活动,有升放系留气球环节的,必须委托具有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实施,且升放系留气球活动事前需向县气象局政务窗口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肥东县气象局负责属地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升放气球活动的审批管理,依法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检测资质机构、升放气球资质单位进行监管。

雷电多发季节,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查看“大美肥东”APP“知天气”专栏、关注“幸福肥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了解天气信息。

如需咨询防雷安全管理、防雷检测方面的问题,举报防雷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与肥东县气象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1-67711968,67711060。

肥东县气象局

2025年3月6日

►信息来源:县气象局

►编辑:李丽娟 二审:刘坤 审核:张建新 监制:陈宏云

►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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