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克政,来自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二塘镇。我的儿子2016年9月入伍,在部队扎扎实实当了8年兵,保家卫国,我们全家都以此为荣。门口挂着的“光荣之家”牌匾,曾是我们心里最亮堂的地方。
但这几年,因为与邻居余某某的一堵围墙纠纷,我这个老兵家属经历了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司法遭遇。不仅自家的墙被判拆除,更是在我已经履行拆除义务后,依然被法院以“拒不执行”为由拘留了整整15天!
面对桂林市平乐县法院和桂林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及执行过程,我有三大核心质疑,恳请社会各界评理:
质疑一:围墙已拆除两个月,为何还要抓人拘留?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被司法拘留的过程。法院判决我拆墙,我虽然心里不服,但最终还是拆除了主体围墙。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我围墙已经拆除完毕两个月之后,法院竟然又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将我带走,并以“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由,对我实施了15天的司法拘留!
我想请问法官:墙都拆了两个月了,我“拒不执行”的事实依据在哪里?这不是明摆着的乱抓人吗?这15天的牢狱之灾,难道就让我白白承受?
质疑二:邻居建房私自后移2米致空间狭窄,两级法院竟认定“合理合法”?
判决书中,平乐法院和桂林中院都声称我邻居余某某的房屋建造是“合理合法”的,并引用数据称邻居的房子距离前方余换中的房子是4米。
但事实真相如何?我拿着尺子去现场实地测量,邻居的房子距离前方房子的实际距离足足有6米!
这多出来的2米是怎么回事?结合邻居自家的建房审批图(审批图显示规划距离确为4米)不难看出,邻居在实际建房时,擅自向后退了2米进行建设!
正是因为他这违规后移的2米,才导致我们两家之间的公共空间被严重挤压,才引发了后续的采光排水纠纷。然而,面对如此明显的违建事实和数据出入,两级法院竟然视而不见,硬是认定邻居这多占多建的行为“合理合法”,反而把板子全部打在我维护自家宅基地边界的围墙上。法院到底是在依据事实判案,还是在偏袒一方?
(邻居家的建房审批图,显示规划距离应为4米)
质疑三:几块砖头五分钟的事,粗暴划扣400元执行费?
执行过程中的另一个细节也让我感到无比心寒。在我拆除主体围墙后,现场仅仅遗留了大约20公分高的地基砖头。
对此,法院没有通知我自行清理,而是直接叫了人来拆。据我了解,那点砖头总共也就十几块,工人不到五分钟就搞定了。结果,法院竟直接从我的银行卡里强制扣划了400块钱作为“执行费”!
五分钟不到的工作量,收费400元,且事前不沟通,事后直接扣钱。这种简单粗暴的执行方式,难道不是在欺负老百姓吗?
儿子在部队流血流汗保家卫国,我在老家却因为维护合法的宅基地权益,遭遇了拆墙、坐牢、罚款这一系列让人憋屈透顶的事。看着墙上那块“光荣之家”的牌匾,我常常感到一阵阵寒意。
我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和媒体能关注此案,查清事实真相:为什么拆墙后还要抓人?为什么无视邻居违建后移的事实?给我这个老兵家庭一个公正、透明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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