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强制猥亵罪,00后男子与70后女子发生争执时持刀致伤
判决结果一出来,大家都炸开了锅。
小伙子十年零六个月,赔三万,罪名里还多了个“强制猥亵”,很多人看了都觉得这事绕。
兰州城关法院这份文书,网上一搜到,评论区一句比一句猛。
有人直言“程序怪”,有人问“为啥是自诉”,还有人琢磨“量刑到底咋算的”。
这案子说到底,就是凌晨出租屋里两个陌生人因为钱掏出刀来,结果一个进了医院,一个进了局子。
说到这案子,时间是2024年4月。
地点就是兰州,房子是租来的,双方一个00后的小伙子,一个比他大了二十多岁的女士。
两个人先是在网上搭上线,约着见面。
一开始就想做不当交易,大家心里清楚。
这种事,互相就是一拍即合,结果人到现场,进展没多久,小伙子突然变脸,刀就掏出来了。
那动作,估计现场谁都没想到。
后来女士被捅了脸部、脖子、胸口,血流一地。
楼下邻居还听到喊声,报警都迟了点。
等医院抢救,住院十多天,才算拉回来一条命。
有网友说“这年代什么事都能碰上,凌晨出租屋哪有安全感?”另一个评论讲“这男女关系本身就复杂,遇事千万别冲动,后果谁都担不起。”有人琢磨这案子程序为啥怪。
按理讲,持刀伤人,警察应该先介入,然后检察院再起诉。
结果这回不是,最后是女士自己去法院告的,这叫自诉。
网上有人猜,估计是最初双方没有报警,或者想避开警方,才导致流程不一样。
也有律师分析,双方本身涉及不当交易,受害人怕引来麻烦,索性绕过警察,直接自诉。
再看看判决文书,罪名里写了抢劫和强制猥亵。
抢劫这块好理解,小伙子拿刀抢钱,证据摆在那。
可强制猥亵让很多人不明白。
网上甚至有帖子专门讨论,“有交易就不是猥亵吗?”事实不是那样。
只要过程中一方用暴力或者胁迫,哪怕之前商量好了,也能算猥亵。
这种认定,法律上没啥商量,办案人员要的就是证据。
还有一点,很多人问,为啥没单独算故意伤害罪。
判决里没解释这一点,大家只能猜。
有网友说“可能抢劫和猥亵已经把伤害内容包含了,不再单独列罪名。”也有人翻以前的案例,发现类似的案子,有的单算伤害,有的合并罪名,处理方式不统一。
比如去年湖南有起案子,也是双方交易中途起争执,伤人致残,最后只判了抢劫和猥亵,伤害没另算。
所以这案子处理上到底怎么定罪,各地法院操作也不一样。
赔偿这块,判决写了三万左右。
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这个数,基本就是按住院天数算的。
有人觉得少,也有人说就这个案子赔钱是小事,人生变轨才是大事。
小伙子十年多,出来后啥都变了,女士身上疤痕、心理阴影,估计很难完全过去。
这种案子其实不是个例。
前段时间上海闵行也有一起,双方交易过程中男方动刀,女方重伤,最后判了抢劫和猥亵。
还有浙江舟山去年六月,一对男女因为金钱争执,男方翻脸伤人,法院判了抢劫加猥亵,赔偿数额也是几万块。
这些案子看下来,大家普遍关注到底如何判罪、如何赔钱,是不是有统一标准。
说到自诉程序,很多人还不懂啥意思。
其实自诉就是受害人自己去法院告状,不等警察立案。
大部分轻微案件,比如邻里纠纷、名誉侵权才会用这个方式。
这种持刀伤人重案走自诉,相对罕见。
网上有律师分析,像本案这种情况,受害人因为涉及不当交易,自己怕麻烦,所以没报警,直接自诉。
法院接了案子,证据齐全,就直接开庭判了。
现场细节也挺有画面。
一楼出租屋,晚上灯光昏暗,桌上放着零钱和身份证,手机屏幕还亮着聊天记录。
刀是水果刀,事后警察在厨房水池里找到。
女士进院时衣服全是血,住院那十多天,家属没敢大声问,怕惹麻烦。
小伙子被抓后精神状态很差,还一度拒绝交流。
有网友说“其实双方都有责任,但动刀就是犯法,不能轻饶。”另一个评论讲“这种案子看完心里堵,社会复杂,法律更复杂。”还有街坊四邻都觉着,出租屋里什么人都能碰上,防人防事都要小心。
也有人翻出以前类似案件,发现判决有时候很灵活,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现在这案子结局已经出来,一方进监狱,一方拿赔偿。
网上讨论还没停,有人质问为什么受害人要自己告,也有人研究罪名怎么认定。
其实大家关心的是,遇到类似事,到底该怎么处理,程序怎么走,赔偿怎么定。
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涉及的人都没法全身而退。
新的案子天天有,网友们讨论也没个停。
法律怎么判,程序怎么走,大家都想有个明白。
你怎么看?
评论区已经热闹起来了,大家伙各有各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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