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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图书馆失物招领启事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近期在馆内阅读、参与活动时,不少小伙伴不慎遗落了物品。水杯、文具、眼镜、包包等物件都已妥善保管,正在等待主人认领。

如果您在图片中发现属于自己的物品,从即日起到4月30日,携带身份证前往咸宁市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认领。逾期未领取的物品,图书馆将按规定统一处理。

文明阅读、细心保管,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咸宁市图书馆

2026年3月6日

快来看看

下面有没有属于您的物品呢?

咸宁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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淦河香城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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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台社区香城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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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书香咸宁

编辑:黎 雪

一审:石丽丽

二审:洪 伟

三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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