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17日23时50分,太原市公安局九处技术科技术员小姚刚刚结束一个杀人案现场的勘查后回到值班室,和衣躺在长椅上准备眯瞪一会儿,突然电话铃声急促响了起来。小姚强打精神接起电话:“喂,什么?!枪杀?!是!马上出发!”
睡意全无的小姚立即抓起勘查箱冲出了值班室——
现场位于太原市北郊区新城公社粮店围墙外附近的太兰公路上,中枪的人已经被送往新城公社卫生院抢救,勘查中发现一滩血迹和一趟成串的滴落状血点,小姚判断一滩血迹是原来中枪者倒地的位置,而滴落状血点是中枪者被抬往卫生院时留下的。
现场还发现一枚56式步枪子弹弹壳和六颗卷心菜(学名结球甘蓝,当地人称茴子白),其中三颗带着根把,另外三颗有头无根……
老电影《405谋杀案》中的公安技术员
报案人是东方机械厂的巡逻民兵王殿毓,他向侦查员们讲述了事发的过程是这样的:“我在22时40分巡逻到新城粮店附近时,看到粮店围墙外的太兰公路上有一个女青年骑自行车从南向北驶,突然从粮库围墙下面窜出来一个歹徒,向女青年喊一声‘站住’,然后跑步追女青年。我向歹徒高喊‘站住’,他没有听,反而跑得更快。我一边追一边继续喊‘站住’,歹徒继续不理会我,我又鸣了一枪警告,他也没停下。当歹徒跑到公路东侧时,我就朝他腿部开了一枪,歹徒应声到地。我追上去看他动不了,就去叫人了。”
8月18日0时40分,新城公社卫生院传来消息,被送来的中枪人因为枪中要害,抢救无效死亡。于是太原市公安局九处的法医火速赶往卫生院,对死者进行尸检。
老电影《405谋杀案》中进行尸检的公安法医
尸检表明:死者系背部被一颗子弹射入,从腹部穿出,形成贯通性枪伤,导致大出血死亡,此人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件。
一听到这个尸检结果,小姚心中就打了个问号,民兵王殿毓说是向歹徒的腿部开枪,然而歹徒明明是背部中枪,当年的民兵可不比现在一年只训练一回的预备役,可是每个季度都有一次训练,枪法不会这么菜吧?就算有偏差,想着射大腿最后射中小腿可以理解,想着射大腿结果射中后背就无法理解了。
训练中的民兵
假如王殿毓说的是事实,那么事发过程是:女青年骑车逃跑,歹徒在后面追,王殿毓向歹徒开枪,歹徒中枪而死。那么这个女青年是谁?现在人在哪里?为什么会在深夜经过这里?现场为什么会留下六颗卷心菜呢?这六颗卷心菜又是从哪里来的?
另外,王殿毓说开了两枪,现场只发现了一颗子弹的弹壳,那另一颗子弹弹壳哪里去了?
56式半自动步枪
在现场的案情分析会上,小姚提出了自己疑问,得到了众人的响应。
侦查员小周提出:“我们在周围勘察时,距离现场20米处就是新城公社的实验菜地,那里种的就是卷心菜,我们在地里发现三处连根拔掉的卷心菜留下的土壤疏松的新鲜痕迹,还有三颗卷心菜从根部被切下来的新鲜断茬。同时还在卷心菜地里发现多处新鲜的足迹,结合现场留下的六颗卷心菜的样子看,我们怀疑这六颗卷心菜就是从那片实验菜地里面摘的。我认为死者应该是个偷菜的小偷,偷完菜后经过现场时遇到了巡逻民兵,想要逃跑,结果被民兵开枪射杀。”
训练中的民兵
负责勘察车辙印的侦查员小赵表示:“群众走访表明,现场的路段在半夜里除了少量的机动车辆经过外很少有人和人力车走,而且骑车在这里经过的基本都是新城公社本地人,目前没有群众目击到案发前后有女青年骑自行车从现场经过,现场勘察也没有勘察到有新鲜留下的自行车车辙印,那个民兵所说的死者追逐骑车女青年是否有确有其事我们表示怀疑。”
负责走访群众的侦查员老夏说:“我们询问了现场附近的群众,他们一致说案发期间只听到一声枪响,肯定不是两声枪响。”
负责此案的九处处长耐心地听完了众人的发言后将手中最后一口烟吸完,然后将香烟屁股丢在地上用脚踩灭:“好啦,现在你们的怀疑都有道理,但空口无凭,需要科学来证明。”
随后,处长下令负责走访的侦查员深入新城公社,将所有会骑自行车的女青年甚至是中年妇女统统查一遍,确定民兵王殿毓所说的骑车经过现场的女青年是否确有其人。而技术科负责对留在现场的卷心菜进行技术鉴定,确定现场的卷心菜是不是从实验菜地里摘出来的,以及确定菜地里留下的脚印到底是谁的。
现场发现的三颗没有根的卷心菜里面有一颗由于跌碰的缘故导致根部断面受损,失去了检验条件。另外两颗根部断面高低不平,茬口新鲜,其中一颗卷心菜根部的断面有裂缝,菜地里留着的三个卷心菜残根的茬口都非常新鲜,断面都是高低不平,其中一个残根断面处也有裂缝,和那颗根部断面有裂缝的卷心菜相比较两者的形状一致,将两者相接,茬口吻合,裂缝衔接,两者可以作同一认定。另一颗卷心菜根部断面没有裂缝,断面呈“M”型,和卷心菜地里呈“M”形断面的遗留残根相比较,两者凹凸特征正好对应,相接后完全吻合,也可以作同一认定。
据此,技术科的鉴定报告上写着:现场发现的卷心菜就是从距离现场20米的新城公社实验菜地里扒出来的。
《405谋杀案》中分析物证的徐敏老师饰演的年轻侦查员
小姚负责的是比对从卷心菜菜地里提取到的鞋印,菜地里的鞋印长27厘米,其中一只的前半掌有拧动迹象,鞋印的后掌能看出明显的灯芯绒鞋帮的痕迹,鞋底花纹呈似帘条状,且左脚鞋底的磨损程度要明显高于右脚鞋底的磨损度。而死者穿的是鞋长27厘米的灯芯绒输送带平底布鞋,右脚鞋底平滑光整,左鞋底胶面磨损较大,呈帘条形花纹,和卷心菜菜地里提取到的鞋印大小、花纹完全一致,两者可做同一认定,鉴定报告证实卷心菜菜地里发现的鞋印就是死者留下的。
菜地里的卷心菜
负责走访的侦查员花了一天时间将整个新城公社会骑自行车的女性统统排摸了一遍,证实当天没有人在半夜里骑车经过现场,也没有人反映自己被人追逐过,说明王殿毓所说的歹徒追赶骑车的年轻女子的说法大概率是胡扯。
老照片:骑自行车的女青年
同时,死者的身份也被查清了,系杜家坟生产大队二队社员张成(化名),此人因家中生活困难又好吃懒做,不好好下地干活,成天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多次因为偷粮偷菜被新城公社公安员处理,许多执行过巡逻任务的民兵都表示曾经抓到过偷菜或者偷粮的张成,公家的地他偷,社员自家的自留地他也偷。对于这个惯偷,民兵们普遍都十分痛恨,认为这种人屡教不改不可救药。案发前不久,王殿毓家的自留地种的卷心菜被偷掉了十几颗,王殿毓认定就是张成干的(当地但凡发生偷粮偷菜,最后查出来十有八九都是张成干的,所以时间一长,只要发生偷盗,社员们都会不假思索的认定是张成干的),盛怒之下的王殿毓曾扬言,下次巡逻时要是再遇到张成,一定开枪打死他,也算是为民除害。
在做好这些前期工作后,太原市公安局九处传唤了王殿毓。最终王殿毓承认张成是他故意射杀的。8月17日22时40分他持枪沿着太兰公路巡逻至新城公社粮店附近时,看到张成在实验菜地里偷拔卷心菜,随即他呼喊“什么人?!”张成听到喊声压根就不理睬他,王殿毓勃然大怒,直接抄起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对着张成的后背开了一枪,张成中弹倒地。王殿毓开完枪就后悔了,毕竟他开枪是一时激愤,张成干得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于是他选择了报警,并把张成送往公社卫生院抢救。但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他向警方编造了张成追赶骑车女青年意图耍流氓的谎话……
《405谋杀案》中审讯罪犯的场面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王殿毓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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