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500元买的四轮电动车,商家宣传电池是72伏200安,车辆最少能跑100公里,可到手后电池铭牌只写72伏200型,充满电仅能跑三四十公里。如今涉事网店关闭、实体店注销,消费者李先生维权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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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黑龙江的李先生想给家中老人购置电动代步车,在网购平台看中一款车型。商家明确告知他,车辆配备72伏200安锂电池,随后引导他添加微信私下交易,李先生共计支付2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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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的聊天记录72伏200A

车辆送达后,李先生初步检查外观和基础功能未发现异常,可第二天使用时问题接连出现:仪表盘里程失真,实际跑10公里表显却有20公里;充满电后,车辆最多只能跑三四十公里。李先生查看电池铭牌才发现,上面标注的并非承诺的72V200Ah(即电压72伏特,容量200安时,“安时”通常被口称“安”),而是72伏200型,与商家宣传的200安电池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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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李先生多次与商家沟通解决,却始终没有结果。他也曾向网购平台求助,但因交易被引导至微信进行,脱离了平台监控,平台无法介入处理。目前,涉事网店已经关闭。对应的实体店——山东济宁市金乡县美满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已于2026年2月15日完成注销。3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该店负责人,对方仅以“和他协商解决着呢”草草答复,随后便挂断电话,始终拒绝解释电池200型和200安的具体区别。

目前,李先生已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表示,商家宣传72伏200安,实际交付无规范电量含义的72伏200型,且车辆续航与宣传差距巨大,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商家刻意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目的就是规避平台监管,加重消费者维权难度,同时也违反了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

此外,即便涉事实体店已注销、网店闭店,李先生仍可通过查询商家的工商登记信息,向该店铺的原经营者、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张合法权利;若协商无果,李先生可收集交易记录、商家宣传截图、电池铭牌照片、续航实测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日常所说的“200安”,规范名称为200安时,是电池容量单位,用于衡量电池储电量;而“安(A)”是电流单位,与容量概念不同。“200型”并非规范电池参数,没有任何实际电量参考意义。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