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山县夏镇街道新河街居民杨佩华向媒体反映,2021 年该区域开展拆迁工作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规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发群众不满。
据反映,此次新河街拆迁工作,由夏镇街道谢桥社区出面推进,但其并无相应的主体资格,也未取得相关书面授权。该社区针对县城中心新河街沿街集体土地上的 30 多户商户,制定的补偿标准、签订的补偿协议均缺乏合理性。在拆迁推进中,还通过多种不当方式推动拆迁,导致原集体土地上的商业用房基本被拆除。按照国家产权置换就近安置的相关规定,本应优先为被拆迁户安置商业用房,然而当地却将拆除后腾出的核心地段土地,先行规划建设门面房并对外销售,该地段因位置优越,相关房源尚未动工便已高价售罄,而被拆迁户的安置区域,在地段、商业价值上均远低于原位置,价格差距达一至二倍,即便这样的安置方案,时隔五年多至今仍未动工建设,让被拆迁群众的安置诉求迟迟无法落地。
杨佩华家原有明湖大酒店位于该拆迁区域核心位置,拆迁过程中,相关方未对酒店进行任何资产评估,便提出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补偿方案,以极低价格要求收购酒店经营用房,杨佩华对此无法接受,故而未签署相关协议。2023 年七八月份,拆迁范围内高、巩两家的商业用房在夜间被拆除,两家群众寻求帮助却未有结果,这让杨佩华全家受到了极大影响。此前,夏镇街道部分群众因用电用水被强行加价的问题,希望推进改水改电、直供国家水电,身为老党员的杨佩华参与其中,与群众一同到夏镇街道办反映这一合理诉求,却未得到妥善解决,街道办反而叫来民警,对诉求群众进行登记留置,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不仅如此,街道办还以杨佩华参与此事为由,让派出所两次传讯他,以签署拆迁协议为要求进行施压,甚至表示若不配合会对其及子女后代造成不良影响。在多重压力下,杨佩华担心自家房屋遭遇强拆,只能在未明确具体补偿方案的简单协议上签字,签字仅数小时后,房屋便被拆除,彼时补偿款未到位、安置方案也未确定,屋内及院内所有财产均被掩埋,后续相关方才补签了一份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的正式补偿协议。
自 2021 年拆迁工作启动至今,明湖大酒店因拆迁被迫停业,每年损失近 20 万元,五年多来直接经济损失已近百万元。在此期间,杨佩华多次到夏镇街道办讨要补偿款,始终未能拿到款项,还曾遭到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李某春的言语威胁,另有一次被派出所留置两个多小时,相关遭遇让杨佩华倍感无奈。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杨佩华家的大酒店地处黄金商业地段,拆迁时应按面积支付停业过渡费、营业损失费等相关费用,但夏镇街道谢桥社区却未足额补偿,仅支付了少部分费用。在安置方面,本应安置的商业用房,大部分被住宅房替代,仅有的少量商业用房,在地段和价值上均远逊于原房产,即便如此,被拆迁户还需向拆迁方支付每平方米近 2000 元的面积差价。同时,拆迁方还不合理地缩减了原沿街门面的补偿长度,将相关资源用于自身开发建设谋利。对于住宅房替代商业用房的安置方式,二者存在明显的价值差距,被拆迁户仍需补缴差价,而本应及时发放的拆迁补偿款,也被拆迁方要求待交房时抵扣相关费用,迟迟未向群众支付,这种方式让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此外,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还存在明显的疏漏问题,协议中故意未注明签订日期,对于被拆迁户领取补偿款、交付安置营业房的时间节点,以及拆迁方逾期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均未作出明确约定。这一做法不仅让被拆迁户的相关诉求缺乏时间依据,即便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因关键信息缺失,增加了维权的难度,让群众陷入维权无据的被动境地。
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多次强调,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利益。但微山县相关部门、夏镇街道办及谢桥社区在新河街拆迁工作中的种种行为,明显与相关要求相悖,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拆迁安置工作中出现诸多不合规操作,导致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受到严重影响,部分群众甚至因拆迁陷入生活困境。杨佩华全家因此次拆迁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如今已时隔五年,群众迫切希望当地能出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即便适当降低诉求也愿意接受,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次拆迁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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