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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近年来,中国同东盟国家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经贸往来保持良好势头。近日,东盟经贸促进会会长波尚琅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畅谈中国—东盟合作新机遇,解读未来发展蓝图,为“十五五”时期深化双边务实合作、共筑区域繁荣之路建言献策。

《中国经营报》:近年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严重冲击国际经贸秩序,中国与东盟合作“逆势而上”,在合作发展的航道上稳步前行,携手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在这一进程中,东盟经贸促进会将发挥哪些作用?

波尚琅:伴随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全面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实施,东盟与中国关系已进入全方位发展新阶段,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在此背景下,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巩固双边经贸关系,不仅是双方的根本利益所在,更是携手应对全球挑战、实现共同繁荣的必然路径。

立足于这一时代背景,在东盟秘书长高金洪的指导与推动下,东盟经贸促进会于2024年8月在金边正式成立。作为国际性组织,东盟经贸促进会致力以机制化、平台化的方式,将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可落地的合作成果,通过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及旅游等多领域推进多个具体项目,持续增进双方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

《中国经营报》:在构建“高层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合作模式过程中,东盟经贸促进会做了哪些工作?

波尚琅:东盟经贸促进会聚焦职责使命,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逐步构建起“高层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的合作模式,在东盟与中国经贸合作、科技交流、人文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良好开局。

我们经贸合作网络持续扩大。搭建高端战略共识平台,成功举办首届“东盟秘书长北京圆桌会”,通过高层对话促成多项合作共识,显著提升双方企业经贸沟通效能。我们织密区域政企合作网络,赴北京、上海、浙江、河北、重庆、辽宁、广西等10余个省市区考察交流,与当地政府部门、贸促机构及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一批跨境贸易与产业合作项目落地,通过在北京、上海、南宁等地设立代表处,初步形成覆盖重点区域的联动服务网络。

《中国经营报》:在科技创新领域,东盟对中国有哪些需求?有哪些合作空间?

波尚琅:中国与东盟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加快对接。我们与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引进中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比如,与华大基因签署多年生水稻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品种改良与推广,与中粮集团建立联系,积极筹备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项目,助力提升东盟地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依托品牌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对接,我们联合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等在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主办“中国—东盟资源循环产业合作对接圆桌会”,深度参与“2025 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强化东盟与中国在农业科技、绿色技术等前沿领域的协同创新。

我们还在推动高校互访与合作协议签署,组织东盟经贸和教育代表团访问中国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锦州医科大学等高校,推动签署系列校际合作协议。我们在金边与到访的青海省副省长举行工作会谈,就深化柬埔寨与青海省高等教育合作达成战略共识;推进人才联合培养,成功促成北京交通大学代表团访问柬埔寨大学,推动双方签署包含师生互派、学术共建、联合培养等内容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人才储备与智力支撑构建长效机制。

《中国经营报》:当前,百年变局与科技革命交织演进,为中国—东盟合作既带来新挑战,也催生了新机遇。东盟经贸促进会从哪些关键领域着手,为中国—东盟务实合作注入新动能、开拓新空间?

波尚琅:我们立足当前区域合作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东盟经贸促进会将从三个维度推进模式创新与能级提升。

一是升级高端对话论坛,构建长效沟通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延续“东盟秘书长圆桌会”模式,致力打造常态化、品牌化、高质量的沟通协作平台,推动对话机制从“论坛式”向“平台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对话层级,精准聚焦自贸区3.0版实施、绿色经济、数字经济等热点议题,重点邀请东盟及中国政府高层官员、企业高管及专家学者,凝聚战略共识,共商合作发展。深化区域合作联动,计划每年在东盟不同国家和中国不同省区轮流举办论坛,以高层战略引领地方发展,以地方优势承接顶层设计,实现实际需求与合作项目精准匹配。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根据会议成果设立项目对接组,由双方龙头企业和专家牵头,开展季度性磋商与政策研究,确保对话成果有跟踪、能落地。

二是完善多边协作网络,持续扩大“朋友圈”。构建立体化、多主体、多层次的合作体系,汇聚各方资源,形成推动区域一体化合力。深化与东盟国家机构伙伴关系,与东盟及东盟各国政府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推动区域政策沟通与融合发展。

三是深化人文交流合作,筑牢民心相通根基。搭建多元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东盟国家与中国在教育、文化、旅游、青年等领域深度互动。建立人文交流长效机制,推动双方院校、文化机构、民间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互访、学术研讨、艺术交流等常态化活动。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