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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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提出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异地执法行为”等多条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存在涉企执法监督主体权责划分模糊、监督手段较为滞后、监督问责力度偏弱等问题,建议健全涉企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皮剑龙表示,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涉企执法更是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建议完善涉企执法监督顶层设计,明确将涉企执法、异地执法纳入重点监督范畴,细化监督主体、监督流程、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让日常执法监督、违规行为纠治有规可循。建立预警机制,由执法监督部门对相关执法行为及时开展专项审查,实现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问责”的全链条监督转变。完善跨区域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建立跨省、跨地市涉企执法案件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机制,破解跨区域监督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

同时,还要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涉企执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打造智慧执法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整合各地执法信息、罚没收入数据、涉企执法案件信息等,实现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依托平台对涉企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对异地执法、罚没收入异常等问题自动预警,推动执法监督从“人工核查”向“智慧监管”转变,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效率。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