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精神领袖“内衣”被斩首后,有些“东大”专家从“站桩的观点”出发,喧嚣着一些令公众难以耳顺之言,似有如丧考妣之感。
比如,最近在国内外突然异军突起的网红专家高志凯称:
“我们国内有些人说,美国和以色列这是很了不起,什么‘百万雄师之中能够取对方上将的首级’,就好像这样是引以为荣的事儿”。
“实际上,错!这样的事儿,我把它定性为就是典型的‘国家恐怖主义’,国际法不允许,或者是应该谴责这样的事情啊!”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一方面看到,美国和以色列在这次消灭伊朗的国家领导人方面所作所为,我们从技术上,从军事战术上一定要认真的研究”。
“但是,我觉得从法律上和道义上,应该予以谴责!因为这是一个暗杀行为,这是一个国家的恐怖主义行为,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就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要有我们自己的判断,我们一定要站在历史的正确的一面!”
“内衣”因斩首而挂后,“东大”的专家们不断放出类似于此、颇具“新中式”特色的观点:
比如,军事专家陈曦反其道而行之,从中窥探到美帝的短处:“美国热衷斩首,彰显其军事实力的衰退……”。
还有黄靖教授所言的“自古以来,交战就不以击杀对方首领为目的……”。
以及美女军事专家苏晓辉的观点:“美以不讲武德,居然把打击对象对准最高领导层……”
再到高志凯先生这一“斩首一国元首是国际恐怖主义”的论断,专家们之论真的完全正确,并能真正说服人吗?
首先,“国家恐怖主义”的说法,其实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不过,要说一国无端地非法暗杀他国领导人,则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的角度来看,高先生的这一逻辑也并无问题。
事实上,何止是针对他国领导人的非法暗杀行为?——所有针对他国平民的暗杀行为,也全部是恐怖主义,或曰国际恐怖主义——相信精通多国语言的高先生,对此说也无疑义吧?
不过,再高大上和表面上看起来非常政治正确的“国际法”等规则与大义,其实,最终仍要落到实处上,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得出真实和公正的结论。
比如,我们很多人因为以色列是美国的小马仔,就会对其行为一概予以批判,这就会犯了立场先行的“犯蠢症”——例如,当哈马斯发动针对以色列平民的滥杀恐怖行为时,这肯定也是国际恐怖主义吧?
如果以色列针对恐怖组织的领导人进行斩首,那么,请问高先生:这是“国际恐怖主义”否?
在美伊之战前,还有一个更大的战争发生了——那就是俄乌战争。
则请问高教授:俄罗斯针对一个主权国家发动战争,并要求将乌东四州和克里米亚半岛划归己有——虽然其未能斩首泽连斯基,但让乌克兰至少有数十万人的伤亡,那您说:对于无数民众的杀害,这算是国际恐怖主义否?
其实,言及于此,我们显然并不是想否认高志凯教授所言的“暗杀他国领导人”是“国际恐怖主义”之立场,而是想说:当战争发生时,虽然其很可能有着复杂的“历史经纬和是非曲直”,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一个更为重要的首要原则:
战争,一定会有着正义与非正义的性质之别!——如果是为了正义而战,比如,为了反抗侵略、殖民或暴政,那么为了赢得正义的胜利,难道,我们就不能如中国古人所言的“擒贼先擒王”吗?
在此,举一个或许并不完全可以类比的例子——如果海峡对岸要搞实质性台独,则我们要实现祖国统一,不得不走向武统之时,如果按照高志凯先生的逻辑,我们是不是绝对不允许斩首赖某某之流台独首领呢?
还有,像二战时期,罪恶法西斯的首领希特勒,也曾多次遭到暗杀——高先生您对此行为,也能说这是违反国际法吗?
如果对此无言以对,或是难以自圆其说,则就说明具体而微的现实中,其实,仍有着所谓国际法难以包含与完全自洽的东西。
也就是说,如果掌权者违背了文明、正义,制造滥杀无辜的内乱,或是侵略他国,可有人却仍死抱着国际法不放,以此为这些非正义者进行辩护和提供保护,那这岂不就是一种绥靖和帮凶的行为呢?
比如,高先生或可以看看美伊斩首“内衣”后,网上传出的一些伊朗民众的不同反应——其实,伊朗人民的心声,才是最应得到尊重的优先级,而非那些所谓至高无上的权高位重者!
无论针对外国人民的战争屠杀,也同样应包括对于本国人民的伤害行为,实质上,都应视作“恐怖主义”——一个是国际恐怖主义,一个是国家恐怖主义。
如果针对“斩首”这样的行为,不加分析,笼而概之,全都冠以“国际恐怖主义”,目的却只是为了保护策源战争发生的最高权力者,而对于“国家恐怖主义”造成的人民的悲惨境地,却从来是视若无睹、不以为然,则这样的所谓知识精英分子,其实早应该摸摸自己的胸口:看看你们的良知还在否?
不妨这样设想一下:如果美帝或日本军国主义者悍然发动针对中国人民的侵略战争,甚至动用其核武器时,我们与其等着它们来玩“斩首战”,难道“东大”就不能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也对这样的敌人实施“斩首”战术吗?
假如此时,高先生还坚持说这是“违反国际法”的“国际恐怖主义”,这就不只是“国际天真主义”了,而是自欺欺人的无比愚蠢也!
甚至,这还有可能是一种潜藏极深的坏了!
因为,这些人其实不过是出于立场先行的目的,在为一己的思想观念服务,才会如此不顾事实、有违逻辑、枉顾民心,说着言不由衷之语,以便谋取见不得人的目的与利益!
特别是有一点,相信高先生们最是无法否认——那就是我们新中国的一切合法性之源头、目的与追求,都应是指向这两个字:“人民”!
那么,在这一正义、文明和进步的追求之下,再去观察、审视战争行为,则在当代技术主义盛行下的“斩首术”出现后,可以将战争更多局限于“斩首”之上,也不啻开始让战争的责任,首先要由源起者来承担和负责!
那么,与过往“一将功成万骨枯”,和“人民总是战争最大的受害者”相比,难道不也是一种相对的很大进步吗?
是的,我们当然要反对和谴责像高志凯先生所言的“国际恐怖主义”,这一点上毫无疑义!
但是,我们不仅要如此,更要具体对待不同的战争或暴力行为,尤其要将正义、文明的人类公义,作为审视战争问题之向背的最重要标尺!
笔者并非批判高志凯先生维护国际法的初衷,而是他及其同道者“立场先行”的僵化、有害思维。
这些所谓的专家披着‘政治正确’的外衣,实则淤塞了复杂世界中寻求正义的多元路径。
我们不能对任何暴力形式,都只是无差别的一味谴责,也更非是对强权斩首的完全顶礼膜拜,而是始终要将心比心平视或仰视人类最为脆弱的生命——平民!
当高先生们为位高权重的战争策动者操碎了心的“意图伦理”,遇到了关系无数平民命运的“责任伦理”时,哪个更为优先?答案或许已是不言自明了吧?
否则的话,当战争泛滥时,最终被“斩首”者,必将会是那些铺天盖地、满眼无辜的亿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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