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乐观向菲):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带来的积极变化,生活在沿黄各省份的百姓有切身感受。今年全国两会,来自黄河上游青海省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蒋志刚,立足青海“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的特殊生态地位,计划提出将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加快幸福河湖建设等相关建议。
作为青海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长期从事河湖长制及河道日常管护方面的工作。他告诉总台记者,青海把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推出的生态管护员制度,是实践中的一大亮点。这套制度依托林草长、河湖长制等制度,实现网格化管理,把责任压到最小单元,将河流、湖泊、草原、湿地、沙漠全部划分为网格,实现“河湖长+林草长+检察长+生态警长+管护员+志愿者”协同发力,做到空间全覆盖、问题早发现,得到积极响应和有效落实,牧民从“生态利用者”变成了“生态守护者”。
在多年基层生态治理经验中,蒋志刚看到生态保护工作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他举例说,“过去湟水河流经城区的河段曾因垃圾、污水问题,夏季异味较重。实施水污染防治、污水管网改造、河道生态化治理后,河道干净了、水不臭了、鸟类多了、群众愿意来了。许多老百姓说现在的河,水清岸绿、鱼虾回归,这才像小时候的河。”蒋志刚坦言,以前很多干部担心“保护生态,是不是就不能发展、不能赚钱?”,而实际结果完全相反,近年来青海旅游的火爆出圈,证明生态越好,经济路子越宽。青海湖周边的村子,过去靠种油菜、养牛羊,收入有限,实施环湖生态治理、岸线整治、垃圾污水治理后,环境变美,游客暴增,村民开民宿、卖特产、当向导,户均年收入是过去的几倍,村民就地就业、就地增收,村集体经济变强。
今年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结合基层生态治理实际,蒋志刚表示,生态环境法典可以让基层“有法可依、权责清晰”,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互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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