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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战火燃起,总有人试图突破这些底线,把平民和民用设施当作攻击目标。

最近,美国和以色列对伊朗的军事行动,就上演了这样一出令人震惊的戏码。

以色列袭击伊朗炼油厂还有些说法,但美国袭击伊朗的海水淡化厂就真的引起公愤了。

当地时间3月7日,伊朗外交部长阿拉格齐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出强烈谴责:

这座海水淡化厂被击中后,已有30个村庄的供水受到影响。

要知道,在波斯湾沿岸国家,海水淡化站是饮用水的主要来源。

我们都知道,对此类基础设施的袭击可能引发人道主义灾难。

其严重程度堪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地区关键生命线设施的瘫痪。

水是什么,生命之源。

不吃饭还可以多活几天,不喝水可能过不了三天。

也许,美国此举就是希望伊朗人民因为没水喝,而自行内乱,以达到尽快结束这场冲突的目的。

但,性质太恶劣了。

这不是断粮草,而是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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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以色列与伊朗也互相攻击了对方的炼油厂

据伊朗法尔斯通讯社报道,革命卫队发射"城堡破坏者"导弹击中以色列海法炼油厂,以回应稍早前美以战机对德黑兰石油设施的袭击。

伊朗革命卫队称,此次行动是对美国和以色列军队此前袭击德黑兰炼油厂的回应。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伊朗袭击炼油厂也是在美国和以色列“给了一巴掌”之后的回应。

无论是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还是打击美军事基地、以色列的建筑,伊朗始终没有伤及无辜。

按道理,伊朗在战争之初就“群龙无首”,更应该做出过激行为。

结果恰恰相反……

袭击女子学校造成近两百人死亡的是以色列,袭击伊朗海水淡化厂的是美国。

维护人权的公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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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袭击事件引发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那就是,在战争中,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做的?哪些行为可以被视为公然犯下罪行?

根据国际人道法,特别是《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

里面写的明明白白,这些行为是明确禁止的。

第一,攻击平民和民用物体。

民用物体不应成为攻击或报复的对象。

军事目标只限于由于其性质、位置、目的或用途对军事行动有实际贡献的物体。

对通常用于民用目的的物体,如礼拜场所、房屋、学校等,是否用于对军事行动作出有效贡献有怀疑时,应推定为未被这样利用。

第二,攻击平民生存所必需的设施。

作为作战方法使平民陷于饥饿,是禁止的。

基于使对平民居民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物体,如粮食、生产粮食的农业区、农作物、牲畜、饮水装置和饮水供应和灌溉工程,是禁止的。

对平民居民失去供养价值的特定目的,而进行的攻击、毁坏、移动或使其失去效用,都是禁止的。

美国袭击伊朗海水淡化厂,就属于越过这种界线或者说是红线的行为。

第三,无差别攻击和过分伤害。

军事行动不得造成与预期的军事优势相比过分的平民伤亡或民用物体的毁坏。

故意指令攻击平民人口本身或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个别平民,构成战争罪。

以色列袭击学校,导致女子学校的学生丧生的行为,就属于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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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行为可能构成战争罪。

一是,故意攻击平民:故意指令攻击平民人口本身或未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个别平民。

二是,攻击民用物体:故意指令攻击民用物体,即非军事目标的物体。

三是,攻击人道主义设施:故意指令攻击依照《联合国宪章》执行的人道主义援助或维持和平行动的所涉人员、设施、物资、单位或车辆。

四是,造成过分伤害的攻击:故意发动攻击,明知这种攻击将附带造成平民伤亡或破坏民用物体,其程度与预期得到的具体和直接的整体军事利益相比显然是过分的。

五是,攻击特殊保护目标:故意指令攻击专用于宗教、教育、艺术、科学或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历史纪念物、医院和伤病人员收容所,除非这些地方是军事目标。

六是,使用禁止性武器: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使用窒息性、有毒或其他气体;使用在人体内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子弹等。

从这些国际公约来看,美国和以色列已经突破了底线,犯下了战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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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已发出警告: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伊朗学校遭袭表示关切,强调"以平民和民用目标(包括学校)为攻击目标违反了国际法"。

咱们在相关问题上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咱们的常驻联合国代表曾在安理会苏丹问题公开会上强调,冲突双方应保护民用基础设施,不应逾越国际人道法这一底线。

战争从来不是无法无天的。

1949年《日内瓦公约》签订后,不论是国际性武装冲突还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都应遵守战争法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禁止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禁止使用生物、化学武器;禁止以平民居民为攻击对象;禁止对民用饮水设施进行攻击等。

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但对于美国和以色列来说就是一张废纸。

仿佛制定规则的人,从来不遵守规则一样。

美国袭击伊朗海水淡化厂,以色列女子学校,这些行为已经触碰了国际人道法的红线。

无论以何种借口,都不能让针对平民和民用设施的攻击合法化。

战争或许难以避免,但人道必须坚守。

当炸弹落在民用设施上,当平民的生存受到威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站出来说:这,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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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怎么看,粗浅三点吧。

第一,美国和以色列,已经打红了眼。

因为与伊朗的冲突没有按照美国的预想走。

无论是伊朗的反击,还是自己的准备,都没有达到美国想要的预期,于是就做出了逾越红线的行径。

第二,美国袭击伊朗海水淡化厂,将局势推向更不可控。

不排除,美国袭击伊朗海水淡化厂,成为战争走向深渊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假如,伊朗开启反击模式,那么必定袭击以色列的海水淡化厂,那么这次战争将彻底失控。

第三,更猛烈的袭击,还没来临。

从目前美军的调动看,诸如第三艘航空母舰将进入战场,美国已经再为更猛烈的袭击做准备了。

以色列也得到了弹药补充,伊朗更多的设施将遭受袭击。

真是那句话,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落后就要挨打,一直是不变的真理。

有时候,光靠公约是国际法是没有一点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