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时姐姐又发来图片让我认,真丢人,我只认得其中5个。作品映入眼帘,格外清新,粗中有细,细中有密,刚柔并济,欣赏之余不禁赞叹不已!只可惜我才疏学浅,不识几个,更不懂其中之意,还望书友们进来指点指点。

我盯着这幅7字狂草,却被那“粗中有细、细中有密”的抽象线条震住——它既像符号,又像纯粹的节奏。可转念一想:如果书法只剩下这种“看不懂才高级”的观感,那它与大众日常书写的距离,是不是正把小众当门槛?真正的书法,必须遁入抽象、成为小众文化吗?

说书法是小众的,大概只有见识短浅、极度自负、水平又得不到周围人认可的极小众的人抱有的态度罢了!

要知道,书法决不仅仅只是用“艺术”能涵盖得了的。只要是生长在中国、从小接触汉字的人,不论识字还是文盲者,天生就会懂得欣赏书法。可以说书法审美是与生俱来存在于每一个中国人基因中的,从这个角度看,书法是所有“艺术”门类中众之又众、广而又广的最众广“艺术”。

书法也并不“抽象”,相反,书法是最直观的。见到别人写字,每个人都能迅速直观地辨识出这字写得好不好、美不美,并不需要有分析、了解的过程。

书法的大众性,在于它的门槛极低,从仅仅只把字写好看这一要求来说,无论男女老少、凡夫走卒,还是四体不全者,都能练好书法。唱歌也可说很大众吧?只要不是聋和哑(没有歧视意思),人人都能张口即来,但对先天五音不全者还是有限制,不管怎么练都练不出来,可书法就没听说过下了功夫还写不好的。

书法的大众化,还在于人们对写字有与生俱来的兴趣。只要是会写字的,就从没遇到谁不想把字写好的。书法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是门面,就是自尊,不管地位高贵还是卑微。

书法还是哲辩的文化。小众的最高端、最经典的书法,也是最接地气、最平民化、最大众的文化。相对地,愈想主观地把书法抬高到庙堂之上的小众,就越有可能被大众当作茅房中的“厕纸”去对待。

说实在的,对书法还真的要以“良心”去相待。不自欺,不欺人,书法自然会以真面目待你……!

真正的书法是小众艺术的问题,个人觉得,这话讲得不完全对。如果是书坛书者包括有一定数量的学书者,可以这么讲。一旦书法者有个人创造深研或者有一定的名头,通过布展获奖并且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或者拥护,这就代表了大多数人对书法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也就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志。

对于书坛内部的人来说,假如你的书法作品完全是为了自娱自乐,修身养性为目的,这也只能代表的是个人。四,书法讲的是传承和发扬更新优秀的传统书法,如果兴趣爱好者使书法学习达到了一定规模,或者说有所广普和发展,这也是大众化的书法艺术

书法应当是大众文化,根本不能用艺术去涵盖它。书法有艺术的因子,但艺术绝不是它的全部。

说书法是小众艺术的人,心态不对,把自己的位置看的不对。是一些自视水平特高,没人能理解,曲高和寡的这样一些人。这些人一心想搞脱离传统的所谓创新。想搞突破。

如果搞所谓小众艺术,长远看,死定了。因为书法是大众的。搞小众艺术的的书法人,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术,再加上把他的书法卡上一个“艺术”的枷锁,能活多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