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示信息显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兴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充装非本单位登记气瓶,违反相关规定,日前,被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08.13元,罚款40000元,共计40208.13元,上缴国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信用中国等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