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某女士,1975年9月出生,推测其1994年11月参加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11月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开始建账缴费,2026年2月正常退休。
1.累计缴费年限
31年4个月(31.33年)
其中:
(1)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年-建账缴费年)年(退休月-建账缴费月+1)个月
=(2026-2006)年(2-11+1)个月
=19年4个月
(2)(改制前)视同缴费年限
=(建账缴费年-参工年)年(建账缴费上月-参工月+1)个月
=(2006-1994)年(10-11+1)个月
=12年0个月
2.参加工作至退休期间中断缴费年限
0年0个月
3.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
78149.09元
4.计发月数
根据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该女士1975年9月出生,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5个月。
退休年龄50岁5个月对应计发月数为192.9。
5.全程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6.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暂用2025年浙江省养老金计发基数8433元。
7.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程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8433×0.8794
=7415.98(元)
8.改制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基本养老金组成明细
1.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8433+7415.98)÷2×31.33×1%
=2482.74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78149.09÷192.9
=405.13
3.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或改制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或改制前视同缴费年限)×1.4%
=8433×1.279×12×1.4%
=1812.02
4.过渡性调节金
=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270+0.8794×31.33×3
=562.66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2011]146号),基准调节金、调节系数由省里统一公布。
5.基本养老金补贴
150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号)
5.基本养老金补贴
150
依据:浙人社发[2011]22号文
6.见分进角补足
0.05
7.其他
0
月应发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基本养老金补贴+见分进角补足+其他
=2482.74+405.13+1812.08+150+562.66+0.05+0
=5412.6(元)
三、后记
1.该女士目前领取的是按2025年计发基数核定的预发待遇,待浙江2026年计发基数公布后还会重新核定。
2.有一事不明,请大家指点迷津。
该女士原为事业单位,从2006年11月才改制为企业并开始建账缴费,那么,她改制前也就是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并无缴费,而那个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279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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