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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

这一重要论述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高度契合,标志着党和国家已将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置于国家宏观治理系统工程中统筹谋划。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深刻转型的新阶段,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与人口自然增长率阶段性波动的双重挑战,如何找准政策的发力点,有效打破制约青年家庭“安居”与“乐育”的结构性枷锁,是一项亟待破解的重大时代课题。

在此背景下,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支持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立足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或可探索以“育房成长券”为政策主抓手的新型制度,构筑一套兼顾短期纾困、中期改善与长期预期引导的联动政策闭环,将抽象的生育鼓励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购房减负举措,切实增强群众的政策获得感。

“育房成长券”应当定位为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合规二手住房时予以定向支持的政策凭证。在发放原则上,可考虑遵循按孩次发放、单户设定合理累计上限的基本逻辑,兼顾政策的普惠性与公平性。在机制上,“育房成长券” 可用于直接抵扣购房首付款或按揭贷款。针对初婚初育家庭、多子女无房家庭按照各地情况直接减轻部分首付,助力解决其首套房购置“从无到有”的刚需;针对近期已购房的新生儿家庭,通过补贴或冲减贷款来降低长期月供负担,支持实现“从小到大”的改善性需求。通过这种差异化的精准支持,最大程度上平抑不同生命周期家庭的财务波动,进而有效提高青年群体置业决策与生育决策的内在一致性。

此外,各地或可结合实际新增出生人口、房地产去库存需求与一般公共预算状况,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情景化方案,测算不同预期模型下财政支出能力,在可持续框架内以可控的补贴撬动合理住房消费。

此外,应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相关探索不宜急于求成。建议选取部分人口流入量大、财力相对稳健且房地产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先行试点,重点观察对住房成交量转化、首付还贷压力缓解及对生育意愿的初步边际影响。依托数字政务体系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做到便捷申领、精准发放与严格监管的全链条闭环。待试点经验成熟、防风险机制健全后,再逐步向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有序推广,力求在稳定增长、激励生育、扩大消费三大维度上形成更为强大的宏观政策合力,推动房地产与人口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城市更新研究中心副主任肖超伟)

编审:邢砚薷 高霈宁 蒋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