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郭正耀认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做好农村养老,不仅事关万千农村家庭幸福,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

郭正耀代表介绍,农村养老服务存在长期生活方式调整难、传统观念改变难、集中养老服务难、资金保障难等问题。以西部山区为例,一些老人长期依山而居、与田为伴,入住敬老院后,易产生被束缚感,出现住不惯、想回家等情况;山区村组分散、交通不便,建设大型集中养老机构存在服务半径过大、运营成本高等问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较低,市场化养老服务难推广,设施维护、可持续运营压力较大。

郭正耀代表建议,针对各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推行“复合式”养老。一是集中养老与分散养老相结合,推广“村级小微养老院”或“幸福院”模式,不盲目追求大规模集中。二是传统养老与现代养老相结合。在保持传统居家养老的同时,运用人工智能手段,为独居老年人配备智能手环等监测设备,防范意外风险,并结合实际推进适老化改造,如将传统旱厕改为坐便器、添加防滑设施等。三是物质养老与精神关爱相结合。不仅要管饭,更要管“心”。可考虑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取部分收益设立养老公益金,用于补贴老年人餐费或购买日常照料服务。四是家庭为主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对于具有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志愿者定期上门,为照顾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洁等服务。(经济日报记者 管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