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票”闺女揣着双胞胎,把娘家脸打肿——七十年代最爽一幕,其实藏着一条被忽视的暗线:宣传科干部下岗,竟成了第一批百万富翁的温床。

那会儿,北京城每月半斤猪肉,林梅的嫂子能把筷子伸到她碗里,就为了夹走一片肥膘。林家父母算盘打得噼啪响:闺女手里攥着副食品本,就是活期存折,嫁给丢了“铁饭碗”的费霆,等于把存折撕了。他们宁肯把女儿塞给“三婚老男人”,也要把阶级地位焊死在户口本上。谁料想,费霆第二天就揣着方穆扬送的菜谱,跑去东四工商局领了全市第37张个体牌照——宣传科练出的嘴皮子,用来给客人报菜名,比唱样板戏还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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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费霆在后海开了家只有八张桌的小馆,招牌菜是“红烧肉加鸡蛋”,一份卖两块四,利润一块八。排队的人从银锭桥拐到烟袋斜街,林梅站在灶台前算账,袖子一撸,油渍溅到脸上也不擦——她忽然发现,自己从“被分肉的”变成了“分肉的人”。万元户还没上报纸,费霆已经日进三千,林家哥哥托人捎话:“妹妹,咱家建设想过继给你,肥水不流外人田。”林梅把B超单拍在桌上:双胎,男孩。一句废话没有,意思是——想抢遗产?先排队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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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逗的是,林家父母连夜翻《继承法》,发现过继得经夫妻双方同意,而林梅的“同意”俩字,早在她跟着费霆搬出胡同那天就撕了。第二天,费霆给菜牌换了一套新价签,红烧肉涨到了三块五,括号里小字:原料成本上涨,爱买不买。排队的人依旧拐三道弯,林家嫂子隔着窗户看见,手里那半碗肥肉突然就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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