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客观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选择,是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内在逻辑使然。
3月8日,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审议、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保护,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承载着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使命,必将助力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人靠自然界生活。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攸关每个人每一天的生活品质。一段时间里,中国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老百姓从“盼温饱”变为“盼环保”,从“求生存”改为“求生态”。新时代以来,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到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再到多措并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新征程上,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等,为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客观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选择,是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内在逻辑使然。
简言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就是把山水林田湖草沙当作一个生命共同体来治理,用一部统一的法典取代分散的多部法律。如此一来,既避免条款重复冲突,又破解“九龙治水”的碎片化困局,让生态保护更系统、更协同、更高效。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尚未问世便已广受关注。此次提请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各编内容,既有对现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的系统梳理,又有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的提炼归纳,将有助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更强的法治力量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这部厚重的法典草案,一方面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10部相关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这10部法律不再保留。另一方面将现行的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20余部法律,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在法典之中。这些法律在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同时,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在目前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在法典中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出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从鼓励、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到节约用水……法典草案的一系列规定,跟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针对公民环境维权缺乏明确权利依据的问题,草案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针对邻里油烟、噪声等“达标扰民”问题,提出强化规划源头治理;针对“人兽冲突”,设置紧急避险条款,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害可依法免责;针对秸秆焚烧问题,强调科学精准治理,避免“一刀切”。草案改变了过去部分生态环境立法“重监管、轻民生”的倾向,更多关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这无疑也是这部法典的亮点。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期待生态环境法典问世后,在法治的更好护航下,能够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牢,为子孙万代筑牢永续发展的根基。
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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