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呢,那个曾经被孟思远捧在手心里、被方静妤当成亲闺女养大的“玉县公主”,最后会跪在深圳一个工地食堂的厨房地上,死死攥着一把菜刀,浑身发抖。
不是因为有人要伤害她,是因为有人抱着她说喜欢她,而她却连发火的资格都没有——发火,就意味着丢掉这份一个月1400块钱的工作,就意味着失去在这个陌生城市活下去的根基。
方婉之从来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可这一次,她把所有的委屈和眼泪,全都咽进了肚子里。
要说方婉之走到这一步,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当初她带着能扳倒韩爽的录音带回到家里,却发现那个包裹早就被孟思远打开了,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和这个家之间,已经隔了一道没法跨过去的坎。
她不是孟思远的亲生女儿,这件事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越想拔就越疼,更别提孟思远在方静妤墓前说的那些话——他说她跟韩宾合作,陷害他这个副市长,这话有多重,方婉之比谁都清楚,她没法解释,也解释不清楚,因为那笔钱确实是从她手里出去的,虽然她根本不知道那是韩爽设的局。
可她最在意的,不是孟思远误会她,而是她差点毁了这个家,毁了方静妤用一辈子攒下的好名声。
所以她走了。从大学退学,从那个温暖的家离开,一个人跑到深圳,别人都觉得她是赌气,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在赎罪,她用三年的大学生活,换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可现实哪会那么容易让她翻身?
深圳的人才市场,到处都是名校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方婉之一个大学肆业的学历,连递简历的资格都没有,她在这座城市里转了好几天,最后只能去工地食堂应聘帮厨。
一个月1400,包吃住,这个数字,在深圳这个地方,连房租都不够,可她还是干了。
工地的活有多苦,没干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准备早饭,几百号工人的伙食,全靠她们几个人忙活,切菜切到手指头全是胶布,洗菜洗到手都泡得发白,晚上回到宿舍,累得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
可方婉之从来没喊过一声苦,她咬着牙,一点一点地适应这种生活,食堂里的李娟姐看她年纪小,处处照顾她,郝倩倩跟她年纪差不多,两个人慢慢也成了交心的朋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归属感。
然后,孟思远找来了。
他倒火车一个人跑到深圳,就为了把她带回去,可当他看到方婉之那双满是胶布的手,看到她住在工地板房里,看到她每天干的那些活,他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他不是不理解这个女儿的倔强,他只是心疼,心疼这个从来没吃过苦的孩子,如今却要在这种地方讨生活。
可方婉之比他想的还要倔,她说,妈妈说过,真正可敬的人,是用自己的双手证明自己价值的人。她不想再做那个依赖别人生活的人。
孟思远最后妥协了,他们定下了一年之约——如果一年之内,方婉之能在深圳找到自己的位置,那就让她留下来,如果不行,就乖乖回去读书。
方婉之答应了,因为她知道,这是孟思远能给她的,最大的理解和尊重。
日子还得接着过,工地食堂的活虽然累,但方婉之慢慢找到了一点门道,有一天,郝倩倩为了省一顿烧烤的钱,跑去烧烤店唱歌赚钱,没想到这一唱,惹来了麻烦,几个喝醉酒的男人盯上了长得好看的方婉之,差点闹出事来。
幸好有个叫高翔的人,带着学生也在那吃饭,出手帮她们解了围。
这件事让方婉之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她发现郝倩倩唱歌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挺爱听的,如果她们也能像那样,晚上去烧烤店唱唱歌,是不是也能赚点钱?
说干就干,方婉之找到高翔,跟他租了一套音响设备,高翔白天要用设备在学校做宣传,晚上正好可以借给她们用,方婉之还挺会做人情,在烧烤店唱歌的时候,还不忘给高翔的学校打打广告,帮他招揽学生。
就这么干了三天假期,三个人一分钱,每人到手九百一,烧烤店老板还每人给了两个红包,方婉之拿着那些钱,眼睛都亮了。
这是她来深圳之后,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赚到钱,虽然不多,但对她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她终于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了那么一点点属于自己的价值。
可日子从来不会一帆风顺,食堂老板的儿子刘柱,一直对方婉之有意思。这事谁都看得出来,方婉之自己也知道。可她能怎么办?刘柱他爸是承包食堂的老板,得罪不起,她只能小心翼翼地躲着,能不单独相处就不单独相处。
有一次,两个人一起去买菜,刘柱一路上都在显摆,说他上班十年攒了多少钱,说他爸妈对儿媳妇有什么要求,方婉之听在耳朵里,只能陪着笑脸,说以后遇到合适的姑娘一定给他介绍,这话说得够明白了吧?可刘柱压根没往心里去。
直到那天晚上,刘柱喝了酒,趁着酒劲,一把抱住了方婉之。
方婉之吓得魂都快没了。她拼命挣扎,狠狠踩了刘柱一脚,然后逃到厨房里,反手就把门锁上了。可刘柱还是追了过来,在外面不停地敲门。方婉之抓起一把菜刀,死死攥在手里,浑身都在发抖。
如果不是刘大爷及时赶来,把刘柱骂走,她真不知道那天晚上会发生什么。
可她能怎么办?报警?举报刘柱骚扰她?那她就得失去这份工作,就得重新回到那种在人才市场里到处碰壁的日子,就得让孟思远知道,她在深圳过得一点都不好。
她不能,她宁可把所有的委屈都咽下去,宁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也要留下来,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城市里活下去。
后来高翔知道这事,气得不行,可方婉之只是摇摇头,说算了,她还要跟高翔合作,还要继续唱歌赚钱,还要攒够那一年之约的本钱,她没有时间去计较,也没有资格去计较。
这就是方婉之,曾经的玉县公主,如今在深圳的烟火里,一点一点地打磨自己。她跪下去过,被人欺负过,委屈过,也哭过,可她从来都没想过放弃。
因为方静妤教过她,真正可敬的人,是用自己的双手证明自己价值的人。而她,正在用自己的方式,变成那样的人。
那个一年之约,还剩下很多日子,可方婉之已经知道,自己一定能留下来,不是因为有人帮她,而是因为她终于明白——哪怕是从山沟里走出来的孩子,也能在这个城市里,长成一棵属于自己的大树。#我的山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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