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已经走到了“出世”的临界点。

2026年全国两会,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3月8日,在福建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中,很多代表都在关心同一件事——“法律出台之后”。

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之后,如何处理既有法律与法典的关系?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有30多部,还有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此次提请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1242条,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系统整合了生态环境领域现行的法律规范。”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表示,如果说民法典是人们生活的“百科全书”,那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通过后,就将成为我国自然生态的“百科全书”,意义非常重大。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采用了适度法典化的方式:一是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纳入,出台后不再保留原法律;二是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体现到法典中;三是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法典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留有空间。

侯建军建议,在生态环境法典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要及时监督指导“两高”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既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典和其他相关部门法提供法律依据,也为行政机关、法人等遵守法典提供新的制度遵循。”他说。

很多代表在发言中都提到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要同步推进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立改废释”,明确新旧制度衔接过渡安排。

关于技术发展对生态环境法典落地适用的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张荣建议要重视有关生态环境的研究。他说,我们生态环境到底好不好,除了人体有一些切身感受之外,还可以通过很多技术手段进行检测,用数据作技术定义。“新问题、新情况在不断出现,新技术也在不断出现,一定要加大力度支持有关生态环境的研究。”张荣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周期的事,关乎长远。

如何检验法律的实施效果?有代表提到要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有代表建议可以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联动机制。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政协副主席严可仕提了一个很具体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法律出台后的监督工作计划中,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情况作为执法监察司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针对法典中提出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实践的跟踪监督。”严可仕说。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健全,如果国民不懂、不学,也是等于形同虚设。”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东山县澳角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华忠认为,法律出台后的一个重点就是“贯彻”,其中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普法”。

对此,林华忠提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民众意识,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社会群体、高校学生等对法律开展学习;二是加大宣传,不断提升民众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公众平台、会议、媒体等,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秦源强调普法要更精准。“比如,对企业可以重点解读保护环境的责任与违法成本,对公众倡议大家践行绿色生活,对执法人员侧重对法律适用规则的培训。”秦源还提到,可以利用短视频、动漫、直播等新媒体手段来增加大众对法律的了解,增强法律的生动性、互动性,“让法律真正从纸面走向人心”。

全国人大代表曾旭晴是福建省泉州市晋光小学的校党委书记,她认为,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要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生态法治宣传机制,教育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可以指导编制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的生态法治教材与资源库,形成生态法治进校园、进课程的浓厚氛围,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立德树人的全过程。

“基础教育是生态文明理念生根发芽的关键阶段。”曾旭晴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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