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质量效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资金管理方面

通过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平台公司虚列名目等方式,套取骗取建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不专,截留挪用、以拨代支;在概算评审、招标投标、决算审计中恶意“砍减资金”,导致实际投入“缩水”等问题。

(二)规划设计方面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不合理,规划脱离实际,不实地勘察、不听取群众意见,设计方案“拍脑袋”,导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三)招标投标方面

投标人串通投标、买标卖标、借用租用冒用资质投标和恶意低价中标;评标人虚假评审、恶意评审,违规降低评判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资质审核不到位、把关不严,与投标人相互勾连,恶意评标人违规评标、暗箱操作;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

(四)工程质量方面

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设施未达到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偏离“一平、两通、三提升”基本标准;监理履职不到位,对工序报验、过程管控敷衍了事,虚假认定工程量等问题。

(五)验收管护方面

验收把关不严,搞虚假验收、“带病”验收、“甩手”验收等,导致劣质工程蒙混过关;重建轻管、建而不管,未按要求落实管护资金,对基础设施维修不及时,农田失管撂荒、非农化等问题。

(六)其他方面

恶意拖欠工程款;上图入库弄虚作假,虚报建成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过程中群众关注度高、期望值大、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途径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7987065

来访或来信地址: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2期C区242室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3625622

来访或来信地址:花溪区行政办公大楼B区B224

乌当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684 0797

来访或来信地址:乌当区育新路156号行政综合大楼14楼

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4831124

来访或来信地址:白云区云环中路白云区行政中心三期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2517300

来访或来信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42号

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2322163

来访或来信地址: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15楼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7725465

来访或来信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文化西路45号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851-87221026

来访或来信地址:开阳县城关镇学良大道农业科技大楼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9日

记者/张婷

编辑/谢茜 审核/邝亚航 终审/曹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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