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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种子总站关于河北省2026年度春小麦品种特殊类型试验情况的公示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2026年度春小麦品种特殊类型试验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试验情况

自行开展春小麦品种特殊类型试验单位4家,涉及冀中北春小麦1个试验组别,区域试验参试品种4个(不含对照,下同);生产试验参试品种2个。对照品种为津强8号。

二、鉴定、检测供种

(一)供种时间及地点

特殊类型试验申请者从所供试验种子中分取鉴定检测(不包括品质检测)用种,于2026年3月10前统一寄送至省种子总站。

(二)供种数量

第一年区域试验品种:1.5公斤,其中0.5公斤/品种用于抗病鉴定,1.0公斤/品种用于DNA指纹检测和区试样品保存;第二年区域试验品种:4.5公斤,其中0.5公斤/品种用于抗病鉴定,1.0公斤/品种用于DNA指纹检测和区试样品保存,0.5公斤/品种用于转基因成分检测,2.5公斤/品种为标准样品。

三、试验管理与监督

(一)特殊类型试验申请者应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培训试验人员,严格执行试验方案,加强试验管理,确保试验质量和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并对参试品种的真实性负责,上报试验数据时做到及时、准确。

(二)特殊类型试验申请者按要求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试验总结报告加盖公章胶装后寄至省种子总站,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省种子总站对特殊类型品种试验工作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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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种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