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华商报)

近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新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他在租用“雅迪智租”电动自行车时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仅使用了7天的电动车,归还门店并解除合同后,时隔多月竟又被扣除一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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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去年归还的电动车

今年又被扣除一个月租金

王先生介绍,2025年10月24日,其在西安市雅迪智租门店租赁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用于跑外卖,“当时签订了合同,约定租金为599元/月,10月26日向公司支付了首月599元租金,此外还在某支付平台上签订了租赁协议。”王先生说,车辆使用约一周时间,因家中有事无法继续使用,他便来到中贸广场附近的雅迪智租门店将车进行归还。

“当时归还车辆的时候,我询问了对方的流程,让门店人员检查车辆,对方让我把车放在门口,说是合同解除了,我现场还拍照进行了记录。”王先生说,虽然自己仅使用了7天,但双方此前约定好了租金按月计算,所以他也并未要求门店退款,没想到今年2月27日,他的账户又被自动扣款597.6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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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2025年10月24日,王先生和陕西高之程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动车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电动车整车电池租期按月计算,最低租期为一个月。实际租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不予退还。今年2月27日,王先生被自动扣款597.60元,商品说明为“第二期租金”。

商家:所扣并非租金

为换锁及方向助力维修费

“实际只用了7天电动自行车,如今却已经支付了两个月租金,实际掏了1000多块钱。”王先生说,认为扣费不合理,他近期向商家进行了投诉,“商家说是车辆换锁等维修的费用,只给我退300元,车辆归还时完好无损,现场也告知人员进行检查,如今过了这么久,让我承担这笔费用,我认为不合理。”

若线下称合同已解除,为何线上仍会自动扣除租金?3月5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中贸广场旁的雅迪智租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签订协议时约定租金一共三期,用一期交一期租金,解除协议后这笔钱会由商家承担,无需王先生承担,“扣除的200余元分别是车辆换锁及方向助力的维修费用,其中换锁是王先生在门店更换,工作人员已告知费用要进行挂账,还车后门店人员也对车辆进行过检查,助力也确实出现问题,并已告知了王先生。”工作人员说,此事双方已沟通多次,但王先生却不“认”了。

律师:若还车时未当场确认损坏等

事后扣款不具合法性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返还并验收无误后租赁关系终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商家时隔数月扣租金无合同与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全额返还;商家主张维修费,但若还车时未当场确认损坏、未出具验收单据、未告知扣费,事后扣款不具合法性。

赵良善建议,王先生应先与商家交涉,要求提供还车验收单、维修凭证与扣费依据,依法主张全额退还597.6元并关闭自动扣款,同时妥善保存合同、扣款记录、还车照片等证据;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无果后,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九百八十七条及《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程序,向租赁地基层法院起诉追回款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