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

当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罗国良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提到,严重暴力犯罪中引发关注的主要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杀害多人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件,这类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地,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他说,针对这类案件,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协同构建了覆盖“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震慑”的治理体系。

首先,对这类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罪大恶极者绝不手软。其次,出台相关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精神病人刑事案件和强制医疗案件审判的通知》等,预防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治工作。第三,推动源头治理,建立联动调解模式,对矛盾冲突大,可能引发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及时调解和心理疏导,推动矛盾化解,做好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发现有社会治理漏洞的,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补齐社会治理短板。第四,推动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落实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