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的汪先生向栏目打来投诉电话,称他通过高铁管家订票平台花980元预定了一张安徽亳州到海口的特价机票,下单后马上发现误填了乘机人,于是选择退票重新预定。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退票的手续费高达672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26年2月23日,海口的汪先生本来是要为母亲预定一张3月2日从安徽亳州到海口的单乘机票。汪先生通过高铁管家APP订票后,发现乘机人误填了自己的名字。于是他在自己平台客服确认无法修改或者取消订单后,选择了马上退票。

“看有没有退票的页面,然后找不到,然后三分钟到了以后那个就出票了。我又给高铁管家这个app的客服打电话,他们说(更换乘机人)不行,只能我退票然后再重新买。”无奈之下汪先生选择了退票重买。由于在退票前没有仔细查看平台上公示的退改签费用说明,当发现被平台扣除了672元退票费后,他非常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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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对消费者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从买了票之后还有(七)天才乘坐这个飞机,时间还很长,然后我在买完之后立即退票的话不应该收取那么高的那个退票费。我退了以后他还有(七)天的时间再去把这个机票给卖出去,对它(航空公司)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当汪先生就高额退票费询问高铁管家订票平台的客服时,对方称他在平台上订购的机票是首都航空在平台上直销的特价机票,消费者下单后如果退改签机票,就要根据航空公司制定的产品退改签规则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根据汪先生订购的机票页面显示的成人退改签规则,2026年2月27日22点35分前退票,航空公司要收取每人672元手续费。于是,汪先生又致电首都航空客服电话,询问具体扣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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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退票手续费是根据消费者购票的舱位及退票的时间来判断的,退票时距离航班起飞时间越近,手续费就会越高。汪先生购买的机票为特价舱,并且他的退票时间在飞机离站168小时,根据首都航空官网上公示的国内客票退改签规定,特价经济舱机票,在离站时间前72小时至336小时内退票,航空公司将会扣除票面价格70%的手续费。

航空公司表示,在特定错购条件下,消费者可以重新订购一张机票,并且在行程结束后,航司可以免费退旧机票。由于汪先生遇到的选错乘机人属于“更换乘机人”,不属于首都航空“错购政策”的范畴,航空公司只能按照消费者自愿退票收费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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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高额扣费合法不合理 规则设定应更加人性化

在第三方购票平台下单机票后马上发现选错乘机人,随后立即申请退票却被收取高额手续费,这样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那么,高额退票费究竟应不应该收?怎样收取更合理?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国家民航局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出票后,如果旅客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其中一项发生错误,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应当免费予以更正。对于因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也可以免费更正一次。但航空公司在执行规定时却存在差异。

首都航空工作人员表示,乘客名字或身份证号其中一项填写错误可免费更改;若两项均错误则只能退票。航班正常情况下退票均收取手续费,目前暂无免费退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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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询了国内各大航空公司规定发现:多数航司都将选错乘机人列为“更换乘机人”的情形,拒绝免费退票。此外,大部分航空公司支持的“免费退票”类型,只局限于因购票时错误输入旅客类型、航班信息等,例如中国南方航空可免费退旧票的条件为:姓名小错,如错1-2个汉字、字母颠倒等,可免费更正,或重购后免费退旧票。针对首都航空2026年2月14日起生效执行的退改签阶梯费率规则——经济舱最低折扣舱位(V/N/A/U/T/R舱)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至336小时之前退票,手续费率为票价的70%;起飞前48小时至72小时为85%,起飞前4小时至48小时为90%,起飞前4小时以内为100%,律师认为这属于高额扣费,并不合理。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雪认为,刚购票就退票给商家造成的损失是可预见的,该案中承担70%的退改签费用,与实际损失明显不成比例,违约责任过重,存在不合理性。

律师称虽然从合同关系看,航空公司确实有规可依。但既然高铁、动车票发车前一定时间可免费退改,或者有按时间梯度收费的模式,那么当消费者在失误下单机票后,也应该引入“购票冷静期”机制,或根据退票时间与起飞时间间隔动态调整费率,让规则既有硬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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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提醒消费者,购买低价机票时需留意捆绑销售等条款,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以维护自身权益;即便事后能退还购票款,也可能对生活造成不必要影响。

记者:李笑、蔡志斌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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