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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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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据大风新闻3月9日报道,近日,河南鲁山“女子举报母亲去世后被伪造身份结婚、遗产遭侵占”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9日,举报人孙女士向媒体透露,该案已由平顶山市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办理,不再由县级层面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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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媒体报道的情况属实,绝对是一起令人难以想象的荒唐事。在这里,不妨把荒唐的细节列举一下。

细节一:被继承人于农历2008年11月初6死亡,经公证处核实,发现被继承人赵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

看清楚喽,赵某是在死亡之后“被结婚”的,会不会是封建迷信中的“阴婚”?如此,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细节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显示,赵某死后的结婚对象是自己的亲弟弟,也就是举报人孙女士的亲舅舅,曾任鲁山县政法委副书记。

原本以为,赵某是被“阴婚”,现在看来,并不是“阴婚”,而是配的活人。尤其荒唐的是,婚配对象竟然是亲弟弟。

细节三:“声明书”中“赵某”一栏的照片,又不是赵某的,而是孙女士的舅妈马女士。

这就怪了,既然是阴阳配,为什么赵某的照片又不是自己的呢?很显然,里面是有“鬼”的,且“鬼”很鬼。

细节四:赵某与弟弟结婚后,还有除孙女士之外的其他子女。

死后还能生出子女来,赵女士真的是太“神奇”了。只是,谁都知道,这是一起典型的造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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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疑问来了。

疑问一:为什么赵某死后还能“被结婚”?到底是如何“被结婚”的?谁办理的登记结婚手续?

疑问二:既是死者,又是与亲弟弟结婚,这种荒唐事,是谁操弄的,死人结婚、结婚双方是亲姐弟,婚姻登记处难道连这么荒唐的问题都没有发现吗?

疑问三: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都到场,为什么“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照片与名字不同,难道婚姻登记处了解不到这方面的情况吗?难道查不到赵某的弟弟有婚姻在身吗?很显然,这是有名堂和交易的。

疑问四:公证处发现赵某死亡后“被结婚”的荒唐事,难道没有义务向有关方面汇报吗?难道公证处只为了公证收钱、而不关注明显存在问题,并有可能涉及案件的事吗?如果公证处工作认真一些,此起案件是否早就发现了?也不可能发生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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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此起荒唐案件,不仅荒唐,而且疑问特多。举报人要求提级调查,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毕竟,当事人之一的亲舅舅,也是结婚对象的亲弟弟,曾经是司法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如果案件继续放在县级层面调查,难免会形成阻力,甚至无法将情况调查清楚。

在孙女士的强烈要求下,案件已由平顶山市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办理了,相信能够通过调查,给孙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事件发酵后,孙女士的舅舅和小姨,也是此起案件的直接当事人,曾多次联系孙女士,要求见面并请求删除相关视频。也就是说,他们对案件可能产生的后果已经非常清楚,想私下处理了。

但是,既然案件已经发酵,且已经提级调查,就算孙女士愿意私了,也已经没有可能了。因为,不仅案件当事人中有公职人员,而且围绕案件的多个部门也存在着严重失职问题、徇私枉法问题、知情不报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给舆论和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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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起荒唐案件,绝不能草草了之,必须通过调查,把案件弄清楚,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该怎样问责就怎样问责。因为,它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遗产分配案件,还有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问题、作风问题、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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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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