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根据央视新闻的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2026年将围绕加强民生保障,修改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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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1993年颁布的。

2009年首次修正。

2021年,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底,完成最新一轮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预计完成修订并落地实施。

要讨论今天这个主题,我们先看看《教师法》究竟要修改哪些内容。

一、《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概要

原法:9章43条。

修订草案:9章57条,新增14条,结构更细化。

据《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核心的修订方向:

1、提门槛

原法:学历要求偏低,小学教师仅需中专。

修订草案:

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教师: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师范生补修师范课程+考核。

高校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建立教师从业资格审核把关机制。

2、保编制

原法:未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具体身份,仅界定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修订草案: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公职人员相关法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保待遇

原法: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修订草案: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绩效向班主任、一线倾斜,健全教师社会保障体系。

4、赋权利、明义务

原法:惩戒权模糊

修订草案: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边界。授予教师批评、制止、适度惩戒权限,禁止体罚,保障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同时明确教师有制止校园欺凌、维护安全义务。

5、强师德

原法:处罚较轻。

修订草案: 有偿补课、性骚扰、体罚等开除/解聘。情节严重的,撤销教师资格,终身禁教。

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聘任、评价核心标准,新增从业禁止条款。涉及性侵害、暴力犯罪等情形终身不得从教。

6、严管理(职称与考核)

原法:重论文、名额受限。

修订草案:初级、中级,按年限晋升,取消比例限制。

副高以上,重教学、师德、班主任经历。

考核不合格,可低聘、转岗、解聘。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建立教师权益保障渠道。

此次修订将从法律层面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为1800万教师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回应社会对优质教育和教师权益的关切。

二、修改教师法,那么其中对民众影响最大的是哪方面呢?

开门见山,我认为这次《教师法》的修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编制”,首次以法律草案形式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份。

估计很多人一听马上就会提反对意见,因为从表面上看,保障教师的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影响最大的是教师本身,而不是不同大众。

前几年,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撤销教师编的呼声。

其实这是一个很深的误解。

几十年的公立普惠性教育给了很多人一个错觉,那就是教育是很便宜的。

很多人认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就是一分钱都不给,你也得给我好好上课。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好事呢?

钱你也不想给,编你也不想给,老师们凭什么还给你苦哈哈的干,大家都是有脑子的人好吧?

一个行业的待遇差,那么优秀的人才一定会避开这个行业。

公立学校教育是一种无法直接创造大量现金价值的行业,这就注定了无法用高薪来吸引人才从事这个职业。那么从国家的角度出发,给予编制就是一个从社会成本考虑,能够吸引人才加入的最优手段。

如果公立学校的教师都没有编制了,私立学校肯定会立马择优选拔,四处挖好老师,到处拉好生源,用好学生出成绩,拉高自己的定位,然后高价出售优质教育。这下全国的家长都得教育竟价了。

作为一个小镇做题家,今年春节我回到家乡那个海边小城看到的情况,已经超乎我的想象了。一个平均收入只有广州十分之一的县城,私立高中一年的费用已经和广州市的持平了。

教师编制可以说是 公立学校的质量保障,也是社会教育公平的基础。

就是说如果不是年入100万以上的富人,你最好坚定不移的支持公立教育、支持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否则你就能很快领略到资本主义的教育服务和价格,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