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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访调研中,我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给企业打电话,对企业公示信息有疏漏的,要求其进行公示审计。”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提到了“重复审计”现象,她建议构建预防性监管模式,切实为企业减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樊芸提到,部分企业反映,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并未提供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的任何正式文件的情况下,指派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给企业打电话,要求抽查和审计企业公示信息。“比如有的企业换了个股东,经办人不熟悉流程而漏报,按照以往做法,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会打个电话提醒,让企业自行补上。而有的现在不再提醒,而是直接委托第三方。”

“企业股权变更等信息,经市场监管局批准,市场监管局的信息库中都有,直接可以向社会公示,为什么还要企业重复公示?”在樊芸看来,企业应该公示政府不了解、需要公示的信息,市场监管所聘请审计第三方机构进行无实质程序的审计,不仅增加企业办事时间、加重负担,还可能构成为中介机构谋利,且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另外,部分企业反映,在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相关程序中,也被要求额外提供由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这些报告要求往往超出了正常业务办理所需范围,导致企业不得不花费额外时间和资金成本来满足这些非必要要求,为企业办事增加了不尽合理的“负担”。

樊芸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及时纠正这类操作,进一步审视是否应当撤销此类检查行为,以避免对更多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审计机构选取机制不透明,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樊芸认为,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存在“默许”、“推荐”甚至“指定”审计机构名单的现象。这份“审计机构名单”的生成过程、准入标准以及退出机制均不透明,容易引发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风险。

在她看来,这种不透明的操作,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使得真正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优秀审计机构难以获得公平的竞标机会,也降低了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重复监督与资源错配,加剧了财政负担。”樊芸表示,目前,许多需要提交工商公示审计报告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已经依法接受了财政、国资、税务或证券监管等多部门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且其内部审计制度已相对健全。工商公示环节的强制外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行政监督的重复。

对此,樊芸认为,应该因地制宜、推进构建预防性监管模式,以更好地维护市场检查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若相关部门确有检查需要,建议加强规范、明确流程,同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规范其与企业的沟通方式,保障整个检查过程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强化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避免重复审计。”樊芸建议,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财政、税务、国资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对于已经在其他监管环节提交过合规审计报告的企业,应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直接获取,不再要求企业在工商公示环节重复提交或另行委托审计。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互认,实现“一次审计、多处可用”,切实降低企业的制度性合规成本和地方财政购买服务的压力。

她还建议,建立统一、透明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明确机构入库标准、服务价格指导区间、考核评价机制及动态退出机制。由企业在名录库中自主选择委托审计机构,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提升审计服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企业这些信息都有备案,为什么还要重复公示》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张驰摄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