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可收费医用耗材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分类和《河北省 另 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以国家医保代码前15位为单元管理,对少数按代码前15位无法精确管理的耗材予以备注说明。现对医用耗材备注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反馈意见应详细提供政策依据、产品信息等佐证资料。未提供佐证资料、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超过公示期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3月6日-3月16日

电子邮箱:Ylfwjg123@126.com

附件:部分医用耗材征求意见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比河北省另收费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描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份征求意见公告意味着河北省即将对医用耗材的医保支付管理进行一次精细化升级。核心变化是从过去相对宽泛的目录管理,转向以“国家医保代码前15位+备注说明”为最小管理单元。

对市场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生产企业的直接影响:准入规则细化

过去,只要产品属于《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这个大类别,就可能获得医保支付资格。现在,河北医保局会通过“备注说明”,在医保代码前15位(通常代表产品类型、材质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适应症、使用限定、组合产品拆分等细节进行界定。

这意味着,即使是同一类型15位国家耗材编码的产品,只有完全符合备注说明的产品才能被医保支付。企业需要重新核对产品注册证和代码,如果不在范围内,可能面临医院采购受限的风险。

2. 对医院的影响:采购和收费更规范

“备注说明”在DRG/DIP医保支付改革背景下,为医院提供了更清晰的“可单独收费”清单。这能减少以往因分类模糊导致的医保违规拒付风险,同时,医生在使用耗材时也需要更严格地遵循备注中的临床适用范围。

3. 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导向:龙头企业或更受益精细化管理,同时会淘汰同质化严重、缺乏临床价值的边缘产品。那些技术领先、能进入核心备注范围的主流厂家,市场份额可能进一步集中。

4、相关厂家和经销商需要审视自己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积极参与意见反馈,保留生存机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