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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明确了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

如果你平时有使用辅助驾驶功能的习惯,一定要注意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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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配图)

典型案例: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当中,有一个案例名称为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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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5年9月13日零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群饮酒后驾驶汽车,王某群又驾驶该车离开小区,随后激活该车辅助驾驶功能,设置目的地,利用其私自安装的、可以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智驾神器”配件,使车辆在实际无人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其本人则坐到副驾驶座位睡觉。

1时37分许,该车行驶至目的地附近的杭州市临平区某路段处停止。因车辆挡道,过路群众发现车内仅有在副驾驶位睡觉的王某群,遂报警。民警到场后,对王某群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发现王某群涉嫌醉驾,将其送至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群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4年7月3日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裁判结果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作出(2025)浙0113刑初59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内容来源 | 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案例库

编辑 | 成萌

校对 | 侍文

审核 |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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