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起来看
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中提及的3处
“苏州元素”
01
保障人才有序流动,郑某离职后从业与原公司商业秘密无实质关联,法院认定其不违反竞业限制。
郑某在某甲医药公司担任生产运营部首席技术官期间,接触过关联公司某乙医药公司两款药物化学成分生产等保密信息。郑某于2021年9月辞职并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后郑某入职某生物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2022年2月,某甲医药公司以郑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后又诉至法院。
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郑某负有的不竞争义务应当限于其接触过的某乙医药公司两款药物,对比某生物公司的产品与某甲医药公司的产品、某乙医药公司的上述两款药物,虽然均包括癌症治疗产品,但从适应症和用药方案上看,不具有可替代性。据此,判决驳回某甲医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将劳动者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限制在劳动者知悉的关联方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范围内,有效保障高技术人才的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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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02
江苏等地选聘港澳台同胞和侨胞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与相关司法活动。
江苏法院积极探索实践涉港澳台案件人民陪审工作,推动涉港澳台案件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判决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南京建邺、苏州昆山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涉台案件审判需要,选任台胞人民陪审员,激发台胞参与司法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涉台纠纷公正高效化解。参审案件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离婚等涉台民事纠纷,依托同乡、同业优势,更好促进涉台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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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依法惩治新型犯罪,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
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极易使相关个体直接成为海量网络言论的标靶,进而遭受网络暴力的侵害,甚至引发线下滋扰、伤害,对人身权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4条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吴某某、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对于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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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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