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琢磨过这事儿吗?古代那些通房丫头,为啥非得穿开裆裤?这可不是什么古怪的时尚,说穿了,那玩意儿不是什么裤子,是明晃晃的一道枷锁,把人从里到外给锁得死死的,锁到最后,连自个儿都觉着自己就该是那么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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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先弄明白,那是个什么世道。在明清那会儿,大户人家的宅子深得跟海似的,里头漂着多少苦命人。那些丫头,好多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几斗米就给卖了进来的。签的是死契,这辈子是走是留,是死是活,全凭主家一句话。通房丫头更是里头最末等的“宝贝”,名义上是贴身伺候的丫鬟,实际上呢?白天端茶倒水、铺床叠被,夜里还得在主子卧房外头的小榻上值夜,主子一咳嗽,立马就得滚进去伺候。她住的地儿,叫“通房”,跟主子的卧室是通着的,你说这“方便”不方便?

那条开裆裤,就是为这“方便”量身定做的。别想歪了,这不是什么风流韵事,这就是赤裸裸的“物尽其用”。你想啊,主子半夜来了兴致,哪有功夫等你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这裤子一穿,省了所有麻烦,让这“使用”的过程,快得跟喝口水似的,方便得跟用个痰盂似的。对主子来说,这就不是个人,是个摆在屋里、有体温、能喘气的工具。说句不好听的,那时候一条好使的丫头,在主子眼里,兴许还不如他书案上那块顺手的砚台金贵。

这事儿最让人心里堵得慌的,还不是少爷的轻贱,而是太太奶奶们看她的眼神。新婚夜,新娘子进了洞房,一眼瞟见屋里还杵着这么个穿着开裆裤的丫头,心里能是滋味?那叫一个恨,恨得牙痒痒,恨得能把头上的簪子都摔断了。可你当她恨的是谁?她恨的是这丫头,恨的是这条不成体统的裤子。但她心里明镜儿似的,她真正该恨的,是把她扔进这滩浑水里还心安理得的丈夫,是定下这恶心规矩的整个婆家。可她不敢,也不能。她能怎么办?回娘家哭诉?娘家只会教她,要大度,要贤惠,要懂得拴住男人的心。于是乎,这股子邪火,就只能撒在这个比她更没根基、更没法反抗的丫头身上。可转过头来,她又得依仗这丫头。为啥?老嬷嬷们早把道理掰开揉碎了喂给她了:“太太,您拦不住爷们儿去外头偷腥,万一领回个不三不四的,生下个不明不白的种,那才叫麻烦。不如就放个知根知底的丫头在身边,她生是咱家的人,死是咱家的鬼,翻不了天去。”你看,这就是那个年代女人的生存法则:我收拾不了这吃人的规矩,我还收拾不了你吗?她们把本该对着高墙的怒火,全砸在了更弱小的同类身上,硬生生在这堵铁壁上,凿出一条血淋淋的缝儿,让自己能喘口气。这叫啥?这叫“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那个时代女人对女人,最残酷也最无奈的一课。

比这更毒的,是慢慢地把这丫头也给腌入味儿了。打小儿就有人在她耳朵边念叨:“这是你的福气”,“这是你的本分”,“伺候好了主子,是你八辈子修来的”。天长日久,她自个儿也就信了。羞耻?那是不懂事。委屈?那是命不好。她连想都不会去想,自己是不是也该有一条合裆的裤子,是不是也能堂堂正正地做个人。这种钝刀子割肉的洗脑,比挨打受骂狠多了。挨打身上留疤,心里还有口气;这洗脑,是把那口气从根儿上给你拔了。你读过《浮生六记》吧?里头沈复和芸娘,那感情够好了吧,羡煞旁人。可就算是芸娘那样能诗会画的女子,在丈夫面前,她的身体也未必是完全属于她自个儿的。才女尚且如此,何况是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通房丫头?

所以,熬到头发白了,干不动了,那些丫头心里最大的念想是什么?不是攒了多少体己钱,不是求个来生富贵。说出来你都心酸,就是盼着临死那天,能穿上一件完完整整的、前后都不透风的合裆裤,清清白白地躺进棺材里。一辈子身子不当自个儿的,死了总该能做回主了吧?就想像个人一样,体体面面地走。这点念想,你说可笑不可笑?可仔细想想,那笑声卡在嗓子眼里,全是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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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开裆裤,从头到尾就没沾过一滴血,却把一个人的尊严、人格、边界,剃得干干净净。它不折不扣地告诉你什么叫“把人当物件”。而最让人背脊发凉的是,这“物件”被使唤了一辈子,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天生就该是个“物件”。你看,那些古装剧里才子佳人、宫斗宅斗的热闹底下,藏的往往是这些连名字都没有的女人的尸骨。她们用一辈子告诉我们一个理儿:这世上最深的恶,就是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趁手的工具。你说,要是真有那么一架时光机,能把咱们送回那个年代,亲眼见见那些穿着开裆裤、眼神麻木的丫头,咱们还能心平气和地把那一切,只当成一段“古人真会玩”的猎奇故事来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