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辆所有人:

为从源头上消除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带来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在云安区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报废条件

(一)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车辆未达到报废标准,车主自愿报废的;

(四)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的。

二、清理范围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货车、汽车、面包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到达报废标准摩托车详见附件清单)。

三、时间要求

本次集中清理行动贯穿2026年全年度。请相关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或注销手续。

四、报废或注销机动车业务指引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云浮市内有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信息如下,各机动车所有人可致电预约咨询上门回收车辆:

1.罗定市诚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地址:罗定市双东街道大同村委紫郎村S352线旁,联系电话:0766-3233299、13826777428。

2.广东卓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聚福路旁(原粤发铝材厂旧址),联系电话:0766-8826977,13927115500。

3.集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纵二路,联系电话:13668989799。

4.新兴县绿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城分公司。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高峰石梯迳青洲路(原潘树生停车场),联系电话:18934191727。

(二)云安辖区内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灭失的,车辆所有人可携带身份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等材料,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业务,咨询电话:0766-6789801。

五、法律责任

(一)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切勿将报废车辆闲置或私自拆解、变卖,这些做法无法解除车辆登记状态,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也将无法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等车驾管业务,并影响机动车所有人“学法减分”。

(三)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所有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2026年3月10日

到达报废标准摩托车附件清单:

白石镇.xls

都杨镇.xls

富林镇.xls

高村镇.xls

六都镇.xls

石城镇.xls

镇安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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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一审丨陈海杏

二审丨严志昌

三审丨林伟志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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